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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交通整治 行人违章可以站岗纠违抵罚款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10年08月20日05:00
  【深圳商报讯 】(记者 沈小妮 通讯员 刘 明)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可以选择交罚款,也可以选择穿上特制的绿色马甲,以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来抵消罚款。从昨日开始,我市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5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针对行人、非机动车各类违章。

  昨日下午3时,我市交警在23个重要路段路口设置整治点,对行人、非机动车违章进行教育处罚。4时左右,记者前往东门路罗湖交警大队设置的整治点上,看到已经有一名男子因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被拦了下来,正穿着一件绿马甲、手持小红旗站在路边协助维持秩序。执勤的民警告诉记者,平日东门路上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的行人以及骑上机动车道的自行车为数不少,为此,罗湖交警将这一路段列入第一批整治点,借助新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来“对症下药”。

  此时,在向西村路口,一名白衣小伙子一路小跑,“潇洒”地穿过车流纵身越过护栏。民警立即上前将他拦下。白衣小伙儿见是交警,拔腿就要跑,嘴里嘟囔着“我赶时间,我赶时间”。民警可不轻易放过他,先是告知他可以站岗或者罚款。小伙子还没听清罚多少钱,就连忙掏口袋说:“我给钱!给钱!”可得知翻越护栏要罚100元时,小伙子又很犹豫地接过绿马甲,可一见那么多人围观,小伙子最终还是怕丢人交了罚款匆忙走人。

  另一名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的小伙子截然不同,尽管只是处罚20元,可得知能站岗抵消,欣然接过绿马甲和小红旗,在路口站起岗来。

  据了解,为纠正不文明的交通陋习,交警局决定从8月19日至10月10日开展为期50天的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在各大路口加派民警、学警、协管员、交通劝导员和交通安全义工队,采取发放宣传单张、吹哨、举旗、扩音器喊话等方式,对违章的行人、非机动车进行纠正和拦停查处、教育,要求做到所管辖路口或路段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守法通行。

  交警部门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在主要道路设立常态整治岗,二是在高速公路安排日常巡查组,对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乘车进行处罚和劝离,并通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共同加强管理;三是不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据介绍,根据新《条例》,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和非机动车,罚款站岗可任选其一。如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等违法行为人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即协助站岗维护交通秩序的,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交警局将根据罚款金额,确立对应折抵的站岗时间:处50元以下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1个小时;处100元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两个小时;处200元罚款的,维护交通秩序3个小时。

  重点整治的违法现象

  哪些行为会被处罚呢?据介绍,依据相关法规,重点处罚的常见行为有:

  (一)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行走(20元)、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100元),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100元),闯红灯(20元)等;

  (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骑行(20元)、逆向骑行(200元)、违反规定载人载物(200元)、闯红灯(20元)、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50元)和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等(200元,收缴动力装置)。

  (三)行人、非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干道通行,分别罚款100元、200元;乘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罚款100元。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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