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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厅原高官获罪 受贿介绍贿赂共判11年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20日07:44
  本报长沙8月19日电记者赵文明阮占江通讯员曾妍王力夫湖南省农业厅原党组成员兼省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厅级)邓慈常涉嫌受贿、介绍贿赂案,近日一审宣判。邓慈常犯受贿罪、介绍贿赂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法院审理查明,邓慈常利用担任湖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索取财物125.9365万元,收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所送财物5万元。此外,邓慈常为他人介绍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117万元。

  法院同时判处,没收邓慈常财产50万元,追缴犯罪赃款和非法所得247.9365万元。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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