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建本报实习生胡雅静
在申城火热的高温天里,同样火热的还有“团购”这个流行词汇。“今天你团了没”已经成为上海众多学生族和白领之间的问候语,“团购”已悄然成了一种流行的消费方式。尤其是各种大大小小团购网站的出现,使得消费者只需轻点鼠标就可购得心仪的价低产品。
不过,与各种团购网一同涌现出的还有一系列团购带来的纠纷。团购市场鱼龙混杂,专家提醒消费者,面对团购网站的低价诱惑,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看好自己的钱包,以免卷入由团购引发的经济纠纷中。
低价诱惑催生“团奴”
“原价289元的西餐厅餐券99元就能拿下,108元就能买到536元的SPA套餐,上海万达影城80元的电影票只要1元就能买到……”这是李小姐在兴致勃勃地向记者展示她得意的团购“战绩”。
张小姐因为热衷于在各个团购网站上团购各类商品,而被朋友们戏称为“团奴”。“我每天一打开电脑就会去‘美团网’、‘拉手网’这些在上海比较著名的团购网站,看看今天又推出了什么新的活动。”
说起团购网的好处,上海的宋小姐滔滔不绝地向记者讲道:“我平时还是挺挑的,喜欢去环境不错的地方吃东西,化妆品也喜欢好牌子的。但是对于我这样收入中等的小白领,这方面的开销是大了一些。团购网上的东西折扣很低,可以帮我省下不少钱。而且团购网的出现,可以帮我们省掉组团、和商家议价的麻烦,方便了不少。”
团购网的产品价格低、购买方便,而且随着团购网站的发展,团购的物品也从衣物、食品、家具、家电、建材、房产等扩展到健康体检、保险、旅游、教育培训及美容、健身、休闲等服务类领域,有的网友甚至戏称“万物皆可团”。
“百团大战”纠纷不断
团购的火爆使得团购网站的数量激增,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从今年3月到6月,中国市场团购网站数量已经突破400家,人们戏称团购市场正在经历“百团大战”。据记者了解,一个团购网站建站费用基本在1万元以内,由此可见,团购网站的启动门槛并不高。
正是由于团购网站的进入门槛不高,使得各个团购网站资质实力良莠不齐,各种因团购引发的纠纷也不断涌现,使得不少消费者叫苦不迭。
“现在有的团购网站为了吸引消费者注册,用一些特别诱人的假标题骗人,”复旦大学的董同学告诉记者,“有个网站推出仅1元抢购原价1220元Dior彩护系列,还赠送上海世博会门票两张的活动,我被吸引了,马上注册并且付了款。结果付好款之后,我才发现,这1元钱是用来抽奖的,抽中后才能以1元的价格购买。谁知道到底会不会有人抽中这个奖呢。当时我就觉得自己被耍了。”
家住上海长宁区的马先生在团购网站上团购了一款手机,付款后网站一直说商家在配货,至于什么时候到货则没有明确说法。之后马先生取消了团购,钱退还到其所在的账户。按照用户协议,马先生15日内可以提现,可15日过后马先生依然无法提现。随后,马先生发现网站已关闭,客服也突然“蒸发”。
记者在一些团购论坛里发现,团购网站忽悠人的手段还不止以上这些。有些团购网站故意把商品的原价提高,让消费者看上去活动的折扣很低,有的网站故意虚报已团购人数,制造虚假繁荣,吸引消费者加入团购;有的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与网站描述不符;还有的团购网站的团购活动含有附加条件、隐性消费或额外付款,消费者大呼上当。
除了团购网站的一些涉嫌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之外,团购带来的隐患还有商品、服务质量的下降。很多团购活动要求消费者在享受服务前要提前同商家预约,但是,杜先生说:“我团购了一家在上海口碑还不错的餐厅的餐券,每次一打电话过去就说预约已满,让我们改天再来。好不容易预约到了,结果让我们坐在一进门的位置,服务员的态度还特别不好,吃这顿便宜的饭生了一肚子气。”
专家支招依法维权
业内人士表示,现今,团购网站优胜劣汰的效应开始显现,一些有实力、讲诚信的团购网站,在激烈的“百团大战”中实现了商家与消费者的共赢,赢得了口碑,因而疯狂发展。而另一些实力不够的网站,因为服务的欠缺,沦为了商家拉客的工具,成为干赚吆喝而不挣钱的“酱油网”,更有甚者因经济纠纷而在团购网上出售自己的主站。
面对良莠不齐的团购网站,专家提示,消费者应该在团购前做好“功课”,做到理性消费。
快团网的CEO杨晏,就如何鉴别有保障的团购网站为消费者提出了建议:第一要看团购网是否公司化运营,网站版权页面有无运营企业名称及运营企业地址等信息;第二要看团购网的支付手段是否有保障。一般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特约商家的要求相对较高,支持支付宝的商家相对有保障一些。第三,可以了解团购网的实际运营情况,多观察一下,可以进入相关网站的QQ群或者论坛,了解更多信息,如果网站无类似的交流方式,一定要多加小心。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咨询团购网以往的合作商家,以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团购达人们也向记者分享了一些团购经验:团购前要了解某商品平时的价格,其他商家给出的价格;要注意团购网站的知名度和口碑;要询问该网站是否有实体店支持,可否按团购价去实体店下单;多与网站客服人员沟通,了解细节,注意保留与商家往来的QQ聊天、邮件往来等沟通记录,并保存商品宣传的网页。
针对团购中出现的纠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燕律师指出,网络团购除了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外,还有可能产生居间服务法律关系或代理法律关系。消费者在团购过程中应看清团购的形式和相关内容,选择有资质及信誉记录良好的厂商,并尽可能与之签订详细完备的团购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根据团购协议的约定,依照《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合同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理,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