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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招安”游走摊贩 利益博弈或造障碍(图)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8月20日09:37
石牌东路天桥下的走鬼。本版图片均为张少鹏摄
石牌东路天桥下的走鬼。本版图片均为张少鹏摄

石牌东路天桥上的走鬼。
石牌东路天桥上的走鬼。

石牌东路摆摊的走鬼。
石牌东路摆摊的走鬼。

  在词典里查不到的“走鬼”一词,在现实生活中却几乎家喻户晓。以前它是流动小贩违法摆卖时,逃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抓罚而相互招呼走脱的暗语,后来被人们当作无牌流动小贩的代名词。

  一个明,一个暗;一个追,一个跑;一个有法可依,一个养家糊口……来了就跑,躲得过就做,十几年下来,“走鬼”与“城管”间就从未停止过“猫鼠游戏”。结果,初衷希望还城市“光洁外表”的走鬼整治总是一再陷入“取缔—回潮—再取缔—再回潮”的怪圈。

  在亚运临近的聚光灯下,日前,广州市城管委推出《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并面向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再次试点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意味着广州又开始新一轮的走鬼整治。

  这一次,能否成功?近30万的走鬼大军又能否顺利“招安”?

  躲猫猫80%的时间防城管,20%的时间做生意

  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十区共有“走鬼”约30万人。为了更好地躲避城管,现在大多数“走鬼”都会提早一两个小时出来“踩点”

  “现在的生意不好做。”张姐是广东惠来人,以前在家乡附近半死不活的工厂打工。6年前,她和丈夫结婚后厌倦了“车间生活”,决定闯广州,做点小本生意。由于没有第一桶金,无法承租铺面,也不可能有什么注册资金,在一些“老乡”的说服下,夫妇俩决定先做“小贩”积累资金。

  早上5时多起来专门找上班人流量大的地方卖包子、豆浆;中午去进货,晚上又跑到大商场旁边的人行道卖小工艺品,一个月赚不到两千块,“租房、吃饭,加上寄钱回家养小孩,勉勉强强能省下300元”,离他们梦想着正正经经开间汕头牛肉丸店还“八字没一撇”。

  像张姐这样的“走鬼”,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十区共有约30万人。在记者的走访中,他们大多都属于城市无业、失业或半失业阶层。他们之所以成为“走鬼”,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流动摊档”进入门槛低、技能要求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生存的基本需求。

  但就是这样的“基本需求”,也得“斗智斗勇斗力”。

  “做走鬼的,基本是80%的时间注意城管,20%的时间来做生意。”红岛商场档主张哥说,只要有人看到“鬼”或听到“有鬼”,个个都是如临大敌,一边喊一边卷“铺”奔跑,“斗快”抢进距离自己最近的民居大楼或内街里躲藏起来。“一旦被抓,不仅货全没了,还要罚款,接连两个月都会是白做。”

  “为了更好地躲和逃跑,现在很多人都会提早一两个小时出来‘踩点’,看哪个地儿城管巡得少或者下班得走,看摊点附近有什么掩护体,真是在‘打游击’!”来自茂名的“鼻祖级”摊贩黄姐,在广州做走鬼10多年卖书,做生意的时间越来越少,与城管“躲猫猫”的功夫却越来越高。

  猫捉老鼠

  改堵为疏,却摆不平各种利益博弈

  2009年,城管开设流动商贩试点,选点太偏僻,商贩不愿意去,照样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搵食”;选点稍微适中一点的,附近居民、正规经营的商户意见大

  入夜,在石牌东最繁华的500米“走鬼天堂”,不到晚上9时就会聚集超过300个摊档,卖包卖衫卖鞋卖花卖牛杂卖手机壳卖化妆品卖仿冒卡通公仔,几乎商场里能看到的都可以在这些小摊档上摆卖。整条街充斥着各种吆喝和叫卖声,到凌晨一两点才逐渐散去。

  而在城西的宝华路,走鬼们曾经甚至无惧大白天。短短四五百米路,最少也有三四百人潜伏在内街窄巷。

  “不要说车子过不去,高峰的时候连人走路都艰难。”不少市民对走鬼同情之余也是怨声载道。而为了整治走鬼,广州市也没少付出过努力。

  2007年6月19日,广州市正式启动拥有380多路摄像头的“天眼系统”———广州市城管监控指挥中心。大街小巷的走鬼们不管怎样躲藏都会被“天眼”锁定。2007年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又公布了《广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对城市流动小贩和城管执法行为作出了严格规范。有的区、街道甚至安排大量城管执法人员“三班倒”严格执法。

  但这种以堵为主的管理办法,不仅牵制了城管执法队员太多的精力,浪费了政府大量的行政资源,同时也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形象,而且在短时间奏效后又再死灰复燃。这次失败也让有关部门吸取了教训,并开始改“堵”为“疏”,向市民征求意见。

  2008年5月15日,31名流动小商贩代表广大走鬼来到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参加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座谈会,发表自己对《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的意见。

  2009年8月2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宣布《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是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给走鬼的科学整治开了一道口子。

  然而,《条例》的实施却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难题。

  2009年的秋天,广州市城管委开始沿用萝岗、花都模式,在天河、番禺、南沙的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开设流动商贩试点,允许“走鬼”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路段,在不影响交通出行、市容市貌以及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条件下,设摊摆卖。

  “选点太偏僻,商贩不愿意去,照样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搵食’;选点稍微适中一点的,附近居民、正规经营的商户意见大。”天河区城管部门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解决广利路乱摆卖现象,当时该部门特意划出广利路一带的内街内巷作为特定摆卖区,允许走鬼每天下午4时至晚上10时摆摊。但居委会、附近大厦保安、还有商铺意见都很大,甚至有人会去驱赶小贩。“结果这些走鬼在这里摆卖一段时间后,宁可冒着被驱赶甚至被抓危险,转战宏城广场、体育中心和购书中心一带。”

  就这样,着实火了一把的“试点地段”又在各种利益关系的博弈中戛然而止,各路走鬼又重新游走于最繁华路段,再次与城管执法人员玩起“猫鼠游戏”。

  再次“招安”

  多部门联合划定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

  拟由街(镇)、居委、村、社区、小区物业、市场管理机构联合划定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优先照顾本地户籍的困难群体,外来人口须持居住证等证明申请,在政府划定区域内,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许可期以一年为单位

  亚运会的“倒逼”使得这场“猫鼠游戏”必须来个GAMEOVER了,也敦促了广州市必须加快在城市秩序、环境整洁与底层市民谋生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我们需要正视两个问题。”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在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尚待解决的情况下,城管人员要求流动商贩为保护市容市貌而放弃自己的谋生途径,似乎有悖于现实,也难以获得社会舆论的认同;二是根据有关数据,在农村现有劳动力4.97亿人,尚有1亿左右的富余劳动力,意味着今后若干年流动商贩都将长期存在,并呈现逐年增多的态势。因此,与其将人力、财力投入在杜绝与取缔上,不如将其视作政府向弱势群体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扬长避短。

  于是,广州市城管委日前重新摸查,全市主干道和重点区域(包括亚运场馆周边)共有268处流动商贩聚集“黑点”,其中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四区的“黑点”占比近八成。而随着亚运会临近,广州对流动商贩聚集的“洼地效应”也在放大。广州的城市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月初,荔湾区试点设立了南源街和逢源街两个流动商贩摆卖点,加起来可收编370多档走鬼。摆卖点坚持不营利原则,街道只以卫生保洁或者治安联防的名义收取一定基本费用,管理费用主要以政府补贴为主。以南源街试点为例,每个摊档每天只收5—10元管理费,政府每月补贴约1万元。“宝华路路窄车多人多,而且是交通要塞,在它附近设点客观条件不允许。”荔湾区城管分局局长唐德麟表示,下一步将在两个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全区22个街道推广,但具体什么时候设点,设在什么地点,这要多方取证,并听取民意。

  在区局的试点推广中,8月12日,广州市城管委颁布《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办法》,将由街(镇)、居委、村、社区、小区物业、市场管理机构联合划定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优先照顾本地户籍的困难群体,外来人口须持居住证等证明申请,在政府划定区域内,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许可期以一年为单位。

  《办法》一出,很快就在“走鬼”大军中一传十、十传百。

  不少小商贩则表示,政府选点十分重要,过于偏远是不可能吸引他们进场摆卖的,所以希望能把现在的“黑点”加以规范,通过设立临时区域进行“洗白”;同时如果管理费高,甚至重税就“受不了”,只能重新“打游击”做“走鬼”。

  “政府在选点方面也要慎重。”华南理工大学思政学院吴国林教授说,流动商贩生存需要依托市场,如果简单地为了市容整洁而避重就轻地选取偏远地段,也会造成走鬼的“再回潮”。

  面对“收集”回来的信息,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虽然《办法》已结束网上征询意见,但征求意见的工作并未停止,市城管委还将设立专门渠道,包括问计会等,征求意见。

  “有头发边个想做癞痢?”这句广州俗语,无论对城管,还是走鬼来说,都警示着:一个完善《办法》的出台迫在眉睫。

  【声音】

  能够提供许多工作机会时,法律才得以执行

  我们无法取缔这些非法小贩和霸王车司机,必须等到1971年以后,当我们能够提供许多工作机会时,法律才得以执行,街道才得以整顿。我们发出熟食小贩执照,把小贩从人行道和马路上移到附近严格建造,备有输水管、阴沟和垃圾处置系统的熟食中心。到上世纪80年代,所有小贩都获得徙置安排。他们当中有好些厨艺一流,游客闻风而至,几个还成了百万富翁。

  ———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在回忆录中描述

  建立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值得肯定

  流动商贩的存在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确实能起到推动作用,但同时也给公共卫生、城市秩序等方面的管理带来隐患,现在广州市有意向定时定点建立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但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配合。

  首先,政府要对城市区域分类管理,比如设立严禁区(主干道严禁乱摆卖)、严控区(定时定点允许临时摊位)、控制区(政府设立的流动商贩经营区域);其次,对流动商贩也要加强卫生、法治等方面的教育和素质提升;再次,市民也要配合政府管理,比如不得在非政府设立的流动商贩经营区域中进行买卖;最后,城管执法人员也要加强素质提升,注重与流动商贩的沟通和交流,而不是对抗,甚至暴力执法。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韦小鸿教授

  ●南方日报记者谢苗枫亓欣欣见习记者龙瀚实习生张少鹏蔡嘉丽安孝美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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