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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第三起灭门案凶手张伟一审被判死刑(图)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08月20日05:14

  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 本报讯 昨天上午,大兴第三起灭门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宣判。因认为被朋友挤对就杀死朋友一家4口(其中受害人申某的妻子已有7个月身孕)和自己女友的黑龙江来京人员张伟一审被判死刑。

  上午10时许,张伟被带进法庭。虽然此次宣判距上次开庭时间不长,但他比受审时瘦了一圈。据张伟供述,他和受害人申某是在打台球时认识的朋友,后来申某做买卖日子过好了,还买了车,而他却什么也没干成没混出个人样。张伟称,申某混好了以后虽然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还经常叫着他,但是话里话外经常挤对张伟没有他混得好。2009年12月31日晚上9点多,申某和张伟在外面和朋友吃饭喝酒之后,申某开着自己的车送张伟回家。到了张伟的暂住处后,两人坐在沙发上聊天。张伟因认为申某看不起自己与其发生口角,随后张伟拿起自家茶几上的水果刀猛刺申某颈部及躯干部数刀,将其刺死。张伟的女友吓得尖叫起来,张伟怕罪行败露,又将其女友杀死。随即张伟驾车至大兴区旧宫镇申某的暂住处,叫开房门后,持刀先后猛刺申某的父亲、母亲以及申某怀有7个月身孕的妻子躯干部、胸部等部位数刀,导致3人死亡。

  作案后,张伟割腕企图自杀,并给自己远在黑龙江的父母打电话道别:“妈,儿子不孝先走了。”由于死者申某的父亲临终前报警,警察及时赶到,张伟被当场抓获。

  一中院认定张伟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一审判决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他赔偿受害人家属共计190余万元。

  听到死刑判决张伟表情平静,对于上前将他围住的媒体记者,他始终不发一言。最终,张伟抬头对法警说:“能把我带走吗?”之后,他被带出法庭。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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