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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教师经适房有望享房贷贴息 年最高2200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8月20日14:59
  今后城镇低收入家庭使用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将获得最高2200元的年度最高贴息。日前,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海南省保障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贴息管理办法》。8月19日,记者从三亚分中心了解到,本月底三亚首批教师经适房购买者有望享受房贷贴息优惠。

  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利率低、还款方式灵活等优势,成为城镇居民购房首选按揭方式。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新规,对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

  据介绍,所谓贴息,是指对利用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组合贷款)购买保障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年贴息额度最高可达2200元。对此,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亚分中心主任唐和良表示,按目前公积金贷款银行利率计算,职工公积金贷款20万,年限15年,年偿还贷款利息4263元计算,按50%贴息年贴息2131元。

  记者了解到,本月底“同心家园”三期教师经济适用房开始分配,届时符合贴息条件的教师,即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唐和良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有关细则仍需进一步明确,但这一政策极大减轻低收入家庭购房负担。

  据了解,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应同时具备4条件: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属民政部门核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还行为;借款人或配偶在申请贷款贴息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但若借款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和借款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则除外。南岛晚报记者 胡晓亮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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