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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干部儿子改民族成份上大学 纪委介入调查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8月20日16:49
  近日,一则举报河南省漯河市纪委原案件室主任、现市环保局副局长翟明科篡改儿子民族成份上大学的帖子,出现在众多网站。而漯河市纪检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经过调查,翟明科儿子篡改民族成份上大学的事实确实存在,但该行为只是其妻所为,时任漯河市纪委案件室主任的翟明科作为父亲对此事并不知情。

  举报人在网上发帖举报称:“翟明科现任漯河市环保局副局长,2007年时为市纪检委案件室主任。2008年7月,翟明科的儿子翟亚辉毕业于漯河高中,高考成绩466分,未达到当年河南省本科二批的录取分数线。然而翟明科为了使儿子能被本科学校录取,竟然利用自己的要害职务和影响力,给有关人员施加压力,迫使公安部门提前将其妻郜秋香、儿子翟亚辉的民族由汉族篡改为土家族,使翟亚辉以少数民族考生资格被南阳师范学院预科(本科)降低80分录取。翟明科世代汉族,其岳父母也均为汉族,其儿子根本不具备更改民族的条件。他的所作所为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使一位已达到分数线的真正的少数民族考生因此而被拒之校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漯河市纪检委目前已立案调查此事,并形成了一份“关于互联网上流传翟明科为儿子篡改民族成份骗取大学录取资格的调查处理情况”,这份调查结果称:经调查,翟明科儿子翟亚辉,1990年7月3日出生,2008年以土家族民族身份参加高考,高考成绩(理科)466分。200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批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17分,翟亚辉本达不到录取标准,但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政策,翟亚辉以少数民族的身份享受了本科预科班降低80分录取的照顾,被南阳师范学院预科班(本科)录取。经查,翟明科之妻郜秋香、之子翟亚辉民族成份本为汉族。2007年11月(翟亚辉上高三),郜秋香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使公安机关变更了本人及其子翟亚辉的民族成分,由汉族变更为土家族。“事后,郜秋香将其本人及翟亚辉民族成份变更的事情告知了翟明科”。“翟明科利用职权和影响力,给有关人员施加压力,迫使公安部门为其妻和儿子变更民族成分的问题查无实据”,“没有参与违规行为,但对家属行为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对郜秋香和翟亚辉变更民族成份的违规事实没有积极予以纠正”。 (记者 葛修远 胡晓辉)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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