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不得飞行
新快报讯 (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龚宣)昨日,广州警方公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11月1日至12月20日将对空中实施管制措施,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不得起降、飞行。
警方表示,该通告所指的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了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和信鸽等物品。
通告明确,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飞行活动,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8月21日至27日为征求公众意见期,有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可联系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电话:020-83116964。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