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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村委盖新楼展新农村风貌:烂尾3年欠十万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0年08月23日03:28

  南方农村报讯:8月6日下午两点,广东茂名高州市新垌镇良坑村的公路旁,一位五十多岁的老者蹲在一片红薯地里,抚摸着裸露在地表的数根锈迹斑斑的钢筋。此处曾是良坑村委会新办公楼的建设工地。

  老人名叫谢煜雄,今年67岁,是新垌镇高联村村民。三年之前的夏天,他的儿子怀揣梦想在这片土地上汗流浃背。三年之后的又一个夏天,曾经生龙活虎的儿子变得半身不遂,建筑工地则长满了红薯藤和杂草。而由此带给谢家的悲剧,仍然没有落幕。

  村委办公楼借债建

  老人的儿子名叫谢小勇,以做泥水工为生。

  2006年,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州市委市政府决定选择部分行政村翻新村委会办公楼,良坑村“幸运地”入围。

  据良坑村民回忆,在当时新垌镇政府一位领导看来,如果只是将良坑村委会现有办公楼“简单翻新”一下,似乎不能显示出该镇新农村建设的优秀成果,于是这位领导要求良坑村,把翻新旧楼的钱另外择址新建一栋办公楼。当然,所需资金也远远超出上级下拨的“翻新费”。

  2007年,听闻这一消息的谢小勇从东莞赶回了高州。在外地做了十多年泥水匠的他,希望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技术,接下家乡的这项工程。“同样的事情,在外地做还不如在家里做。”他说。

  经过一番努力,谢小勇如愿在招标会上将良坑村委会新楼修建工程揽入怀中。2007年3月5日,良坑村委会和谢小勇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工程验收合格一年之内,良坑村委会应将结算工程款全部付给谢小勇,此前工程款暂时由谢小勇垫付。

  签完合同第二天,谢小勇就带着一帮工人热火朝天地忙了起来。在谢小勇看来,这座办公楼是他在外奔波多年后回乡创业的第一块基石。“如果这个工程做成了,有了钱,我就不用再往外跑了。”谢小勇告诉记者。

  一个月之后,村委会新楼地基建设完毕,谢小勇也为此投了数万元资金。这些钱,不仅包括他在东莞辛苦打工数年的全部积蓄,甚至还有已经98岁高龄且双目失明的祖父的养老钱。

  复工不成翻工了事

  突然,谢小勇承建的工程被叫停了。

  2007年5月的一天,高州市供电局一位工作人员来到谢小勇的工地上告诉他,一条高压电线要经过工地上方,施工必须停止。很快,停工的消息便传到了良坑村官和新垌镇领导的耳朵里。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为了将办公楼继续修建下去,新垌镇政府“开始到处活动”。

  这位知情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为了能让良坑村委会新办公楼工程“复活”,相关方付出了不小代价。知情人告诉记者,高州市政府下拨用于良坑村翻新村委会办公楼的65000元款项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成了重启新楼施工的“公关费”。

  但是,虽然镇里的这位领导多方“努力”,最终还是没能“救活”这项良坑村新农村建设的标志性工程。直到现在,谢小勇承建的新楼项目也没能复工。

  眼见新楼“胎死腹中”,镇领导又决定将良坑村委会办公楼由“另建”改回“翻新”,并于当年竣工。

  2007年6月27日,谢小勇和良坑村委会提前进行了工程款结算。按照双方约定,良坑村委会应支付谢小勇工程款97890元。然而,结算完毕,谢小勇却被村委会干部告知,因为“村里没钱”,这笔钱只能先欠着。

  拿不到工程款,谢小勇的归乡创业梦化为泡影。一家人的生活也急转直下,陷入困境。

  2007年7月,为了寻求生计,刚回到家乡几个月的谢小勇,只得又和妻子踏上前往海南的打工之路。此后不久,谢小勇不幸患上脑血栓。住院期间,他多次要求良坑村委会支付工程款,但对方仍以没钱为由拒绝。由于资财几近枯竭,谢小勇只能带病出院。现在的他,左手已经抬不起来,只能靠右手帮妻子干活。谢小勇家中,还有一对儿女在上大学和高中。沉重的经济负担,压得一家人喘不过气来。

  受到工程欠款影响的并非只有谢小勇一人。在辛辛苦苦跟着谢小勇干了一个多月之后,建筑工刘大力(化名)同样没能拿到一分钱。这位五大三粗的汉子只要一想起被拖欠的工钱,就怒火中烧。“要不是镇里、村里把修楼的钱拿去搞公关,我们会拿不到钱吗?”在数次找谢小勇讨薪无果之后,这位农民工将矛头对准了镇政府和村委会。刘大力和其他几位被欠薪的农民工,甚至打算“拉几车石头扔到镇政府和村委会里”,但被谢小勇劝阻。

  2010年1月,谢小勇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月4日,法院判决良坑村委会应在12个月之内向谢小勇支付工程款。但对于村委会能否按期还债,谢小勇并没有信心。

  旧债未偿又添新账

  “我们不是不想还钱,而是真的没钱。”8月6日下午,一见到南方农村报记者,良坑村支书就诉起苦来。按照他的说法,新垌镇政府每年向该村下拨办公经费5000元。在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和开会费等日常开销之后,这笔经费所剩无几。多年以前出租山林的收入也早已被花得一干二净。

  据村干部介绍,良坑村的债主并非谢小勇一人。早在2000年左右,良坑村为了修建村路和村小学,就曾借了几万元外债,直到现在,这笔债务依然没能得到解决。

  良坑村位于高州东部,距离市区约30公里,加之路况欠佳,很难能获得投资商的青睐。为了解决债务问题,良坑村委会曾打算将被迫停工的新办公楼工地原址和一片河滩地出租给外来客商,但最终不了了之。

  8月9日下午,被村民认为拿新农村建设资金“瞎折腾”的镇领导——现任新垌镇委副书记的华冠刚接受了南方农村报记者的采访。面对村民指责,他觉得很委屈,“修新楼是良坑村委会的决定,和我无关。”

  同时,他否认曾将市政府下拨的村委楼翻新经费用于和相关部门搞关系,“所有的钱都拿去翻新旧楼了。”

  对于村委会无法偿还欠债一事,华冠刚则深表同情。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取消农业税之后,该镇的村级财政越来越困难,“像良坑这样的情况有不少。”

  他同时表示,而由于自身经费有限,镇政府能够给予良坑村的帮助也不多,每年5000元的办公费用,已经是“牙缝里挤出来的。”他希望上级政府能够对地处偏僻、招商困难、工业落后的地方“多一些财政上的照顾。”

  编后:

  在广东省欠发达地区的一些基层政府,由于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对等,债务包袱压身,特别是乡镇一级。2006年,广东七成以上乡镇负债,平均每个乡镇负债达1000多万元。村级组织情况更为糟糕,根据几年前的一份统计数据,广东全省村级债务约为400亿元。

  面对高筑的债台,向民众转嫁债务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缓解危机的权宜之计。

  受官本位意识的支配,一些公共项目拖欠工程款,政府、村委会堂而皇之成为“老赖”。同时,国务院2006年便发文将“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条铁律。然而,在重形象、轻民生的政绩观主导下,一些地方的新农村建设成为了村级债务“火堆”上的又一把“柴薪”。(来源: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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