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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娜:“禁止偷看聊天记录”保护不了未成年人

来源:荆楚网
2010年08月24日08:59

  马娜:“禁止偷看聊天记录”保护不了未成年人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昨日表决通过,明文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进网吧、父母偷看孩子聊天记录、学校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等行为。(07月24日《重庆晚报》)

  据《条例》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这纸法律条文,虽严令禁止父母偷看孩子的聊天记录和短信内容等,但实则形同虚设,根本不会改善未成年人隐私屡屡受侵的境况。

  首先,法律约束力和实施力在传统价值观下羸弱减效,能干涉父母教育孩子的广度和深度毕竟有限。毕竟这种特殊的侵权行为,于社会传统价值观而言,是够不成违法犯罪的。包括孩子都普遍认为,父母为了教育孩子,所作的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如若父母被套上脚镣带走,相信可怜的孩子也会哭喊万里死死追着不放的吧。孩子不言,邻居不揭露,法律如何来约束。倘若被举报侵权,父子对簿公堂,真相未弄清之前,未成年人立即为千夫所指,被冠以“不孝不仁丧尽天良”等罪名,未成年人所受心理谴责的惩罚更甚。社会价值观让法律的力量在这方面太小,《条例》无法保护未成年人。

  其次,父母天生的优越意识,掩盖了孩子说“不”的声音。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相比于成年人,没有强大的力量和丰富的阅历,处于被保护的对象。父母一直是家庭威严的教育者,有资本来支撑整个家庭教育系统,未成年人在劣势下,被动无条件服从。他们所处的地位,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当然,包括以后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各种对话。“你的衣服,你现在聊qq用的电脑和手机,包括你这个人,都是我给的,你凭什么反对我看这些我给你的东西”未成年人处于资本的劣势下,说“不”的声音,连自己都会觉得无力。

  重者,未成年人的力量太单薄,配合不了法律来禁止父母有意或无意的侵权。放眼围观新闻头条,有美国牧师丑闻“涉嫌虐童致歉”;有宁波虐童事件“遍体鳞伤的小姐弟”;有骇人听闻的“父亲诱奸亲女致其怀孕生子十余次”;有匪夷所思的“后妈暴打未成年人致残女儿”……诸如此类的家庭暴力,比比皆是,触目惊心。未成年人尚缺乏强有利的臂膀,进行反抗,更毋庸反对父母偷看聊天记录和短信了。面对父母的强权意识,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勇气,反对父母的干涉;面对父母的育儿苦心,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狠心,拒绝父母的宠爱。就这样,无论是潜意识还是被教育,未成年人,早已在父母的裹挟下,淡忘了自己的隐私权,重庆现在提出来,会让一些人惶恐,或许,未成年人的不适应更多过父母。

  笔者认为,保护未成年人,要从“他保”和“自保”两方面着手。保护未成年人,首当其冲要做的是,在整个社会弘扬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父母不是绝对正确于孩子,削弱社会舆论对法律的干涉力;父母作为家庭教育者,要树立家庭成员平等的观念,给孩子更多的空间和自由。再者,加强培养未成年人的独立自尊意识,有勇气和智慧来保护自己的隐私。

  中国诗人范曾说:童心是人类的太阳。英国诗人华滋华斯(William Wordsworth)说:儿童是成人的父亲。可见未成年人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巨大作用,全社会的人应该共同努力,托起人类的太阳,使其茁壮成长。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娜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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