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规定,今年我市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人才限价房)已经开始受理申请。23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务员局了解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购工作将于9月10日截止,截至目前提出申请的人并不多。
根据规定,人才限价房申购对象是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范围内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本人及配偶(单身的仅指本人)在福州市五城区无私有住房的,可以申请人才限价房:国家“千人计划”人选、我省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予以优先保证;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2000年5月以来从省外、海外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予以优先考虑;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
申请人可从福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fzrcsc.com)下载并如实填写购买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记者 陈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re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