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汪风雄在敛财有“方”,别人送钱给他,他就利用职权回馈他人。近日,他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经审理认定,汪风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55.3万元、美金5000元。汪风雄认为,是内心不到1%的贪欲让他自己走向了犯罪的深渊。(8月24日 人民网)
汪风雄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用了自己99%的时间在学习、工作和履行职责,曾经累倒在工作岗位上。但他却用他自己所说的用“不到1%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权钱交易。结果,正是这不到1%的作为,抹黑了他几十年为之奋斗和努力的事业,也抹黑了自己,是法纪意识的松懈和淡漠让他滑向犯罪的深渊。
领导干部要克服侥幸心理。作为一个有着近30年党龄,在省级机关当了12年处级干部、13年厅级干部的老党员、老领导,汪风雄本应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身正为范,鞠躬尽瘁,遗憾的是他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金钱的诱惑。随着职务的提升、任职时间的增长,他逐渐放松了自我约束和政治警惕性,淡漠了法纪意识,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在权钱交易过程中,对“一对一”的犯罪行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直到最后刹不住车,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泥潭无法自拔。
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职务和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要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福,而不是借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为自己捞钱、谋利。要守住“慎微”、“慎初”这个关键环节,坚决拒绝各种“糖衣炮弹”的轰炸。要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不能将职位的高低与受监督的程度画成反比图,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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