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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中小学保安要配备防暴头盔防刺服(图)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08月25日04:01
5月12日,北京市校园安全保安正式上岗(资料图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晨报讯 (记者 王海亮)本市首出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将于9月1日施行。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该标准在全国尚属首创。新标准规定,校园保安要配备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橡胶警棍等警用装备巡逻。

  为了保证校园安全,防止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遭受安全侵害,由市公安局编制的新标准要求,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须配备专职保安员,上学前、放学后的1小时里,保安员要穿戴警用装备进行安全巡逻,每次负责巡逻的保安员不得少于2名。警用装备包括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和对讲机等。

  另外,上学、放学时,学校摄像机的监控范围应锁定在校门口。对于证件与本人不一致、拒不交验证件和证明的来访人员,保安员应禁止其入内。如果遇到可疑人员,保安员不能对其进行搜身,应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行政区域内的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小学、幼儿园(含打工子弟学校、补习班)。据统计,目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约4470家,实际雇用保安人员的学校仅1284家。

  马上就访

  开学后配齐装备

  古城二小校长王英表示,目前学校有4名保安,由教委统一配备了警棍等装备,巡逻时间分早、晚、夜三班。新学期开学后,其他警用装备也会全套配备起来。

  王校长认为,新标准出台对于保证校园安全在力度上将更到位。

  属临时规定制度化

  一知名小学的办公室主任表示,他刚听说这个新标准,“这可能是5月份以来对校园保安的一些临时规定,经过规范完善后文件化了,固定下来作为标准。”他说,5月份以来,本市要求校园保安按学生比例配备,发放电棍、钢叉等装备,上学前、放学后要巡逻一小时。

  希望培训保安素质

  女儿6岁、刚要上小学一年级的庄女士说,有关部门统一配备人员和设备,“家长心里更踏实了”。但她更希望能培训保安的个人素质,不要仅仅起威慑作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能真的发挥作用。为防止上课时坏人混进校园,学校管理还应更规范。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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