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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熊灿辉非正常死亡 40小时调查空白存谜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8月25日09:27

  有40小时调查空白能否给被告定罪量刑?

  熊灿辉精神病院死亡案二审

  2年前,39岁的熊灿辉离奇死在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昨日中午,这起涉警又涉医的离奇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虽然有5名涉案治安员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但是从治安员将熊灿辉转交给民警,直至其死亡,有40个小时的“空白”,熊灿辉在派出所和精神病医院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成为难解之谜。

  熊灿辉非正常死亡

  有记录可查的报告记载,2008年9月20日晚7时许,熊灿辉因故闯入河南高远公司在广州白云区太和镇和龙村的工地,追打工地工人,后熊灿辉被工地人员周某等殴打制服。随后,和龙村治安队队员谢李林等人赶到,对已被捆绑的熊灿辉进行殴打。当晚10时许,太和派出所民警到场将熊灿辉带回派出所。2个多小时后,民警将熊灿辉送往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该院在9月21日0时50分接收熊灿辉。9月22日15时45分,熊灿辉在精神病院死亡。

  40小时的调查空白

  据白云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认定,治安员谢李林、谢志坚、谢志强、何志华、黄颂辉5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谢李林入狱十年,另外4名治安员两人被判六年,两人被判三缓五。谢李林等人不服判决,向广州市中院上诉。

  谢李林的家属在网上发帖称,精神病院和派出所这两个重要环节没有调查结果,“隔了两层”最终将5名治安员判刑。据熊灿辉入院时精神病院的检查病历记载,其除左前额可见10mm×10mm的皮损,四肢及躯干可见多外皮肤破损外,其余检查均正常,没有致命伤痕。然而,在入院37小时后,熊灿辉却死于非命,加上熊灿辉在派出所期间的3个小时,调查结果有整整40个小时的空白。

  熊灿辉死后一个月,据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向媒体通报称,当时由于熊灿辉在派出所举止异常,语无伦次,无法回答民警的询问并用脚踢民警,民警才将其送精神病院。后专案组先后抓获涉嫌故意伤害熊灿辉致死的周某及谢李林等15名犯罪嫌疑人,经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已对其中的11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来,周某等6人全部免予起诉。

  治安员二审求轻判

  昨日广州市中院对治安员谢李林等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谢李林、谢志坚、谢志强均表示,自己确实打了被害人,但程度都比较轻,诸如“只是拿笔记本打了两下他的脸,踢了他的肩膀一脚”、“为了提醒他注意,撩了一下他的腿,很轻的”之类。记者注意到,虽然三人辩称这种打法并不会造成被害人死亡,其律师也认为治安员的行为不是造成熊灿辉死亡的主要原因,但3人均表示认罪,请求二审法院从轻量刑。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应该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负相应的责任,不能因为其他原因的存在就否认被告人的行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产生的后果。公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量刑稍重,建议法庭根据本案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对本人恶行的承认程度是否属于自首,最后给予综合量刑考虑。

  南方日报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魏琦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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