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14名男女走私亿元香烟洗钱案 首被告判囚5年半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25日15:39
  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海关于2007年捣破一个经营走私香烟和冒牌香烟的犯罪集团,揭发集团清洗黑钱达1.2亿元,搜获逾20万支冒牌香烟。涉案14名男女早前被裁定洗黑钱及为售卖用途而管有伪造商标货品共19项罪名成立,分别判监6个月至5年半,其中1人罚款5千元。

  法官判刑时指出,首被告苏青松洗黑钱超过1100万元,是案中重要角色,而且持续犯案3年,必须重判入狱5年半。其胞姐苏白云则不时借户口予胞弟洗黑钱,角色不简单,判囚3年4个月。

  至于首被告的妻子张欣然,也受丈夫影响犯案,考虑其子女顿失双亲照顾,因此酌量扣减至入狱1年8个月。第四被告姚联发判囚3年,第5被告廖春苑6个月,第6被告45岁的黄梅判监2年半,她听判后情绪激动,在庭上高喊无辜,躺在地上哭,被逼一度暂时休庭。

  14名被告年龄由25至68岁,依次为苏青松、苏白云、张欣然、姚联发、廖春苑、黄梅、姚爱娥、谢盛龙、吴福来、庄丽新、梁秀娟、许玲玲、黄宇轩及苏秀科;另一名44岁女被告巫美娇早前承认一项洗黑钱罪,控方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以案件对政府税收有一定损失为由申请加刑。

  案情指,于2006年至2008年间,被告苏青松(43岁),联同胞姐苏白云(44岁),及妻子张欣然(42岁)利用银行户口,持续接收来自售卖私烟和冒牌烟贩的巨额收益。海关另发现4辆以苏青松名字登记的轻型货车,于2007年至2008年间被利用作运载私烟之用。另海关又在其余被告的住所和身上,搜获大批冒牌烟及存入黑钱的银行单据。
(责任编辑:李孟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