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泉县地处冀、辽、蒙3省交界地带,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几年来,平泉县公证处积极为“三农”服务,开创了平泉县公证工作的新局面。
平泉县公证处在办理第二轮土地承包公证时,考虑到第一轮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若仍沿用老习惯的行政手段则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于是,公证处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司法建议,提出根据各乡镇、行政村的特点签订不同类型的承包合同,并定立相应的保证措施。县政府采纳了公证处的建议,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各乡镇在落实土地承包中可以采用不同类型的承包合同并进行公证。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落实,平泉县公证处首先在沙坨子乡搞了试点,对群众最关心的费用“提留”问题确定了合理的标准,制定公证合同式样,尔后在全县推广试点经验。他们为此培训了专门人员,并安排公证人员深入各乡镇巡回指导,严格把关,共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公证76000余件,保证了土地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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