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记者黄颖川实习生宋爽劲 |
西部大开发十年后强力“壮腰”六大城市群战略勾勒崛起蓝图
中部将成未来十年经济驱动器
“在中部崛起政策刺激下,‘十二五’期间中部地区GDP或超过10%的增速将成为中国未来十年经济增长的驱动器。”25日,中部地区崛起规划配套措施得到明确后,长期关注国家中部崛起的安徽省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问题研究专家张道刚如此对记者表示。
前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了“三基地一枢纽”建设任务,为未来5到10年中部崛起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同日公布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中部地区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一体化的任务目标和实施纲领,支持城市群在重大改革领域先行先试。
《实施意见》要求,中部六省在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报发改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应在年底前敲定“规划”具体落实意见。
专家表示,如果把沿海的对外开发比作是“头”,西部大开发比作是“尾”,那此次两个重要文件无疑是“强力‘壮腰’之举”,中部城市的崛起,无疑能有效衔接东部和西部,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这是中央首次针对中部城市群发布的意见,“以城市群的带动战略,将要求各地突出城市群的辐射价值”。
六大城市群将成为区域核心增长极
张道刚表示,“城市群战略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抓手。”
当前,中部地区已初步形成了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为主的发展格局。
《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包括推进市场一体化,打破行政壁垒,逐步建立健全区域性市场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此外,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推动城乡一体化。
众所周知的是,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中面临着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仍不强、资源要素整合有限、产业集聚度不高、创新能力较弱、城市间分工协作程度较低等突出问题。
但值得注意的是,6大城市群分布于中部的每个省份,换言之,每个省份都有一个城市群,“可以预见,这个城市群都将会成为本区域最重要、最核心的增长极”。
张道刚认为,目前中部地区城市化、工业化水平还处于较低水平,但地方要发展,需要进行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等,城市必然是最为重要的载体。
正是考虑到没有城市发展对中部崛起的核心作用,《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其中包括,允许中部六省从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城市群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经济规模的企业,以及鼓励重污染企业搬迁、转产和技术升级等;支持城市群工业企业向开发区、产业园区和高技术产业基地集中;鼓励和支持地方整合城市群内地方性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尤其是到中部地区及其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探索在资本、业务和信息等方面的合作联盟。
此外,支持城市群与东部沿海地区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在贷款、用地指标等方面也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不仅如此,在先行先试方面,区域经济专家认为,《指导意见》还对城市群重大改革先行先试方面,明确围绕推动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允许城市群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按照经济发展要求,适当调整城市群内行政区划,完善城市设置,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功能和发展潜力。不仅如此,有关部门的专项改革符合城市群发展实际的,也要优先放到城市群进行试点。
“三基地一枢纽”勾勒中部崛起蓝图
回顾国家对中部发展战略的规划,在2004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被首次提出。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2010年初国家发改委公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为未来5到10年中部地区发展明确方向,其中提出的“三基地一枢纽”建设被看作中部崛起的基石。
此次公布的《实施意见》则依然是围绕着“三基地一枢纽”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意见。
《实施意见》表示,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中,《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对粮食主产区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对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助;研究制定扶持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在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中,《实施意见》提到,落实国家钢铁、石化、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落实完善鼓励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建设山西晋北、晋东、晋中,安徽两淮,河南大型和特大型煤炭基地;加快国家级和区域级大型火电基地建设等。
在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中,《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建设长株潭、武汉清洁高效及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基地,许昌电力控制保护设备制造基地,平顶山、长沙、宜昌高压开关设备制造基地,芜湖节能设备制造基地。推动东风、奇瑞等重点汽车企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建设若干汽车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株洲、大同、湘潭等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基地。建设南昌、长沙民用航空配套产业基地。
在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中,《实施意见》要求指导中部六省编制“十二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相关交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与实施;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物流业和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等。
根据《指导意见》,中部地区到2015年要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万、城镇化率达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4万元和8200元的主要目标。
安徽省政协常委、中国区域经济学会专家程必定表示,《实施意见》将大大促进中部地区在经济、文化、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快速发展,加快农业的转型,并有助于城市群的发展。而在城市群发展的基础上,则可以预见,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将愈发壮大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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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六大城市群获准“先行先试”
南方日报讯(驻京记者/吕天玲实习生/鄢杜贺周思周祖燕)国家发改委25日发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中部地区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一体化的任务目标和实施纲领,并明确提出支持城市群在重大改革领域内先行先试。
该意见的出台,预示着中部崛起从概念到实际操作的转变。此前,在2004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被首次提出。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2010年初国家发改委公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为未来5到10年中部地区发展明确方向,其中提出的“三基地一枢纽”建设被看作中部崛起的基石。
此次公布的意见围绕“三基地一枢纽”建设提出具体目标,并明确了相关金融配套政策。
为完成中部崛起的各项任务目标,意见要求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允许中部六省从国有资产变现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城市群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经济规模的企业,以及鼓励重污染企业搬迁、转产和技术升级等;支持城市群工业企业向开发区、产业园区和高技术产业基地集中;鼓励和支持地方整合城市群内地方性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尤其是到中部地区及其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探索在资本、业务和信息等方面的合作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