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常红 罗旭)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新修改的预备役军官法和新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两部法律以及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有关的两个修正案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关于香港政改方案的提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表示,香港政制发展要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办事。
李飞表示,刚刚散会的闭幕会上,以高票通过了关于批准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修正案的决定,并且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审查意见的报告,同意予以备案。按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解释和有关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行使批准权和备案权,完成了对两个附件修正案的法定程序。
香港回归以来,一直是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在循序渐进地推进符合香港实际的民主发展。经过去年特区政府广泛咨询香港各界向立法会提出了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正案草案,经过香港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且经行政长官同意,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通过这个程序,说明在经过香港各界反复的讨论、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对推进香港的民主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也为最终实现基本法所确定的民主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的影响。
刚才闭幕会上,吴邦国委员长也对这次表决通过批准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修正案和同意立法会产生办法以及表决程序修正案的备案作了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指出,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两个修正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普遍认为,两个修正案草案已在香港完成了必经的法律程序,凝聚了香港社会共识,符合基本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有利于保持和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对于今后香港政制发展,李飞表示,我们一贯强调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办事。只要严格遵守基本法,在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按照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推进香港民主,是符合香港广大市民利益的。关于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我们强调首先是必须符合基本法的规定,要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要与香港特区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相适应,要兼顾到香港社会各界的利益,而且还要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的发展。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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