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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用高息贷款借给村集体 讨债两年未果被砍伤

来源:现在网-长江商报
2010年08月30日03:12

  现在网消息 冲着5.5%的高额月息,60岁的荆州公安县人郭智祥从典当行高息借款250万元,转借给蔡甸区汉乐村开发楼盘。然而当初拍板借钱的村支部书记龚某因贪污被判刑,承诺的还款期是3个月,如今已过去近两年了,欠款仍没还。郭智祥多次去催债未果,却被数十人砍伤,身中十余刀;和他同去的一名债主也被打得右手粉碎性骨折。

  高息贷款转借赚差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哪知道会被人砍成这样。”昨日早上10时,60岁的郭智祥躺在同济医院住院部病床上,额头上有条约6厘米长的刀疤,右侧脸颊至鼻梁,是一条长约3厘米的刀疤,后脑、后背也多处被砍伤。

  事情起源于2008年6月。

  郭智祥说,他本和蔡甸区蔡甸街汉乐村毫无瓜葛,经朋友牵线,他以5.5%的月息借给汉乐村250万元开发楼盘。双方约定3个月后还款。这250万元,是他从公安县某典当行背着5.31%的月息借的,他当初想从中赚差价。

  郭智祥出具的三张收据显示,汉乐村的借款总额为250万元,收款时间为2008年7月7日,上面标注用途为“村开发借款,交调容积率、契税”且“按月息5.5%付息”。

  “如果算到现在,利息都300多万了。”郭智祥算了一笔账,一万元每月就能得到利息550元,250万元每月的利息就是13.75万元。

  索要借款被砍伤

  3个月很快过去了,郭智祥不仅没拿到利息,连250万元本金也没拿到。因为村干部换届后,龚某不再担任汉乐村村支部书记。

  郭智祥多次找汉乐村、蔡甸街、区政府反映此事,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眼看自己欠典当行的利息越来越多,郭智祥越来越急。这些钱也是典当行从当地募集的,债主不停催要,典当行只好催郭智祥去要钱。然而,郭智祥一次次找当地政府,仍没拿到本息。

  8月24日,郭智祥和债主及亲朋好友十余人再次来到汉乐村。当年借款开发的楼盘已开始发售,郭智祥和众人希望能要回借款。

  郭智祥说,当天汉乐村相关负责人警告他们不要再闹事。8月25日8时10分,他们再次来到楼盘前,刚一下车就被数十名不明身份的人持砍刀、木棍打伤,有人甚至拿着自制短枪。

  郭智祥受伤最重,身上刀伤十余处,郭智祥的好友、债主之一谢光清右手粉碎性骨折,身上也有多处刀伤,其他人都不同程度受伤。

  8月26日下午3时20分,汉乐村和蔡甸街的干部给他们送去5万元慰问金。

  回应

  蔡甸街:明天归还250万元本金

  昨日中午,蔡甸街办综治办副主任王波说,2008年7月借款后不久,在村干部换届选举中,汉乐村村支部书记龚某被发现贪污,2009年获刑7年,现在服刑。汉乐村新任干部上任后,认为这笔钱是龚某的私人行为,且收据上未加盖公章,加之汉乐村本就长期财政赤字,村民对此意见很大,所以一直没有承认这笔借款。

  去年,当地纪委、审计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这笔250万元的借款虽未上村里的账目,但确实用于该村楼盘的基建,蔡甸街明确这笔借款必须偿还,也得到汉乐村的认可。

  王波说,由于资金紧张,楼盘开发无以为继,汉乐村又邀请了3位投资人共同开发楼盘。今年,楼盘开始发售,汉乐村的资金开始回笼, 便邀郭智祥处理还款事宜,并约定分3期,在年底前将本金250万元还给郭智祥。

  “哪知道会出这个事。”王波说,本来双方谈得很愉快,可是,8月24日,对方突然来了十几个人,在楼盘前闹事,街道和村里做工作将他们劝离。谁知第二天,街里开还款的会议,刚确定31日将本金一次性还清,就传来郭智祥等人被打伤的消息。

  王波说,郭智祥等人多次到汉乐村催账,行为比较过激,“他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寻求合法的途径啊!”王波认为,这次郭等人又在楼盘售楼部拉横幅,影响了楼盘售楼部的正常工作。但打伤人肯定不是村干部授意的,村干部也要求尽快破案、澄清事实。但因事发汉乐村,且是因村里的债务而起,所以街道和村里送去5万元慰问金。

  王波说,“8·25”恶性伤人案已成为该区的督办案件,公安部门已成立专班破案。他还说,将在8月31日将本金250万元一次性还给郭智祥。

  “利息的事情肯定要坐下来协商。”王波说,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将依法依规,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协商利息事宜。

  律师:超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因资金短缺以村委会的名义向私人借款周转,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双方约定的利息实在太高,约是同期利率的8倍。法律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是不予以保护的。同样,郭智祥向典当行借钱,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也是法律不予支持的。若郭智祥拿不到本金和利息,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观点

  专家:村里借钱应民主表决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吴理财认为,沿海地区有不少村集体开发房地产的案例,并且房地产也具有一定市场。但中部地区的村庄,多靠财政拨款维持村委会运转。村集体进行房产开发时,经济基础薄弱,市场需求也相对较小,资金回笼较慢。像汉乐村这样先找人高息借贷,资金紧张无以为继时又邀人参与,说明该村其实没有能力开发房地产项目。

  借款不上账,约定利率如此之高,借款后直接用于房产开发,这样的程序肯定有违规之处,相关人员可从中谋利。

  他认为,既然这笔借款超出村里的偿还能力,借款时就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是否该借、利息该不该给这么高,而不能由某一两个干部私自拍板。不落实村民自治,没有监督,必然出现腐败,留下一系列问题给下一届领导班子。

  吴理财认为,这起案例说明,必须通过制度化管理实现村民自治,才能用监督杜绝腐败。

  本报记者 周琦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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