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30日讯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丁阳亮 通讯员 廖韶峰 历玉换) 开赌场,收保护费、持枪聚众斗殴……35岁的男子唐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长期在长沙市内为非作歹,扰乱社会治安。
昨日(29日),潇湘晨报记者从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窝藏等7项罪名对唐某、余某等34人提起公诉。
在34名犯罪嫌疑人中,年纪最大的49岁,最小的21岁,其中9人属于“60后”、11人属于“70后”,14人属于“80后”。34人中,其中有11人犯有前科。据芙蓉区检察院检察长周亚红介绍,这起案件是“三打一整”活动中查获的典型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也是长沙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十大案件之一。
组织非法赌博公司
35岁的唐某早在2007年就因犯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直到2008年1月才刑满释放。
出狱后,唐某找到比自己大13岁的余某,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当时余某在外有一些关系,专门包场地给人开赌场,确立关系后,唐某决定和余某合伙,由余某去联系场地,他来负责赌场“外围”安全。
很快,唐某找来了20多名因赌博、吸毒、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被劳教、判刑过的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赌博公司”,在这个公司里,有着一套自定的详细规章制度。唐某和余某是“领导”,他们手下有5、6名“中层骨干”,这些人负责“看场子”,收取“保护费”,管理“保安”。“中层骨干”下面有6、7名“保安”,负责到赌场“看场子”,以防止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此外,还有专人为“公司”收集赌场信息,介绍地下赌场接受“赌博公司”的非法保护。
为赌场收取保护费千万元
“公司成立”以后,很快便有生意找上了门,辛某找到唐某,表示要开一个“坨子棚场子”,让唐某负责“外围”安全。“没问题,如果场子被查了我包赔!”唐某拍着胸脯向辛某保证。两人很快达成一致,辛某答应,每天给唐某2万5千元的保护费。
随后,唐某以搞培训的名义租下了一家宾馆的顶楼交给辛某开赌场。一个礼拜后,唐某便收到了第一笔约9万元的“外围费”。
找唐某联系“业务”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保证赌场的安全,唐某和余某经常外出跑关系。唐某这些功夫没有白费,其他赌场经常被查,而唐某负责的赌场一直很安全,这让他的名气越来越大,保护费水涨船高,一个赌场下来,可以收到几万到几百万不等的“外围费”。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到2009年7月被抓,唐某共看护过10多个赌场,收取保护费一千多万元。
赌场提供免费毒品
曹某是唐某“公司”的主要顾客,他开的赌场经常找唐某负责“外场”安全。
据曹某的手下李某介绍,赌场有时以“搬砣子”的方式进行赌博,工具是麻将,由一个人当庄家,其余人下注,人数不限,每个参赌人员发两张麻将,然后根据加起来的点数比大小,下注金额最少100元起。“实际上都是下几千元上万元一注,多的时候达到了十多万元。”李某说,赌场主要靠“抽水”盈利,按照每把庄家盈利的10%和“必死牌”(点数为零,最小的一副牌)那方下注金额的40%两种标准同时抽取。
李某说,曹某的赌场经常可以聚集数百人,大小股东就有三四十个,还有一批专门放高利贷的人。曹某规定,股东必须“坐方”参与赌博,否则不能分到水钱。
一个赌场下来,经常可以收到几万甚至上百万的“水钱”,这些钱除了一部分交了唐某的“保护费”外,都分给了赌场的各大股东。
赌场里的人经常会输得血本无归,这时,曹某就会找到这些输光的赌客,拉对方入股,对方表示没钱,曹某就会告诉他,只要拉人来赌场赌博,就可以分红。这样,曹某赌场的规模也就越来越大。
在曹某的赌场里,还有人专门为赌徒们提供免费的毒品。毒品和吸瓶、锡箔等吸毒工具就公然摆放在房间的桌子上,谁想要吸,自己拿去吸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