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腐后继” 张浩/漫画 |
权力垄断:工程领域前腐后继的“火药桶”
安徽万里路桥公司窝案暴露行业性国有建筑企业腐败特点
吴贻伙
本刊编辑部点题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已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之一。不仅大案要案频发,而且窝案串案突出。本期我们报道的安徽万里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窝案就极具典型性。该公司前后两任总经理“前腐后继”,不仅自己“跌倒”,而且公司其他四名高管亦步其后尘。而他们敛财,凭借的是手中垄断性的道路建设工程发包权,这种行业性腐败无疑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应当注意的。
安徽万里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路桥公司”)的前身是芜湖市公路局万里路桥公司和芜湖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其特殊身份,该公司在承接当地道路建设业务方面几乎没有竞争对手。这种事实上的业务垄断,导致诸多想从中分包到一些工程的人趋之若鹜,于是腐败就滋生了。
自2007年8月至2009年11月,万里路桥公司相继有6名企业高管因受贿被查处,其中包括该公司前后两任总经理李家宝和李繁生。2009年,李家宝因收受贿赂23万余元,被芜湖市弋江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前不久,李繁生因受贿19.5万元被同一家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该公司其他4名原高管也均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8月27日,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家宝、李繁生等人收受的贿赂,大多是包工头承揽该公司分包的业务后给予的好处费。虽然这些好处费有的以现金、财物的形式出现,有的为避人耳目以干股的形式出现,但指向都十分明了,那就是李家宝、李繁生等人手中的工程发包权。”
1.八个工程成了前任总经理的“伤心记忆”
2001年7月,时年38岁的李家宝由芜湖市公路广告装潢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转任万里路桥公司总经理,在这个岗位上他干了近6年。在这段时间里,万里路桥公司背靠大树,承接到的芜湖市境内的道路工程大大小小,其中有8个工程成了如今已在监狱服刑的李家宝的“伤心记忆”。
2004年7月18日,万里路桥公司将S216新南线繁南段路面工程发包给芜湖北方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才标承建。后来,胡才标又从万里路桥公司承接了一项工程。仅这两个分包的工程,李家宝就先后三次收受胡才标贿送的现金6万元。
2004年12月,万里路桥公司将芜湖市境内的104省道机电学院至清水段路基土石方及设计变更的其他附属工程转包给芜湖市杨王建筑装潢有限责任公司的晋英平。为了表示感谢,2006年7月,晋英平送给李家宝3万元。
2005年6月2日,万里路桥公司将205国道芜南路三期路面改建工程发包给芜湖县埭南工程队的王永保。王永保为表示感谢,送给李家宝2万元。
还在2003年8月的时候,芜湖市天马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公司”)从万里路桥公司分包到了一项工程。工程完工后,万里路桥公司仅于2004年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为了拿到余款,天马公司有关人员商定把余款的20%送给李家宝,并将此事告诉了他。2007年春节前,天马公司终于拿到了万里路桥公司所欠的40余万元工程款,将其中的8万元送给了李家宝。
……
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审理认定,李家宝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2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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