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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管”更要有大智慧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0年09月01日05:14
  据了解,武汉市设立“大城管”,由教育、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统管”市民反映的各类问题,市长亲自担任“大管家”。今年,武汉城市管理的主攻方向是:窨井盖、暴露垃圾、占道、湖泊环境、窗口地段秩序、违章建筑、拆迁工地等。

  可以想象,由市长掌管城管,城管的权力将更大、效率将更高。但是,能否解决此前存在的城管与其他部门的交叉管理和执法边界模糊问题,仍是个未知数。因为市长要管的事情很多,虽然掌管城管,免不了将相关权力层层划分落实,最终直接面对摊贩和市民的,仍然是具体的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思路不变、方式不变,那么市长掌管城管,与其他部门分管城管,又有何差别?

  目前,我国城管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城市化进程中各阶层复杂的利益关系。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需要美化城市形象;二是城管的利益,需要体现自身“作为”;三是小商小贩的利益,需要谋取生计;四是群众的利益,需要一个优美的环境。而这几种复杂的利益纠缠交织在一起,最终通过城市管理这个窗口爆发出来。因此,城市管理问题表面看是城管执法管理不到位,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城市失业人员、低收入人员和流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生存问题。缺少困难群体真心实意的支持,是城市管理始终存在的软肋和痛处。

  由此可见,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单靠城管自身的执法改善,或者说仅仅是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显然难以根治城管痼疾。如何使政府、城管、商贩、群众四者的利益有机统一起来,其实是在更多地考量政府的管理智慧。在这方面,或许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笔者建议正在推行的“大城管”,不要仅仅搞一些领导牵头下的“联合行动”或“重拳出击”,更多的是要推进“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使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与弱势群体利益达到平衡。也就是说,“大城管”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大智慧,充分发挥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的优势,发挥好协作机制,在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的同时,更要通过联合救助、就业帮助等救济救助措施,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发展难题,从而根治城管痼疾。

  徐 娟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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