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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案件及人数均增长30%以上甘肃法律援助工作步入最快发展期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9月01日07:07
  本报记者周文馨

  记者今天从甘肃省司法厅获悉,该省法律援助工作再传捷报:截至7月底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11件,同比增长31.6%,受援人数达6331人,同比增长30.8%……法律援助的办案数量和受援人数都进入了增长最快时期。

  近年来,甘肃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数连年高幅增长,从侧面反映出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后全民法制意识的“集体觉醒”。在新的社会发展时期,面对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体的新期待,甘肃省委、省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援工作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全省各级政府下大力气建设完善的制度、健全的机构、专业的队伍,给困难群体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支撑和保障。

  甘肃法律援助工作进入最快发展期的背后,是一个西部贫困省份举全省之力实现应援尽援愿景的不懈努力和探索。

  5个月行程万里摸“家底”

  3月初,甘肃省司法厅开始了长达5个月之久的法律援助工作大摸底,对全省101个法律援助机构分片进行系统调研。

  为了尽快摸清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家底”,调研组顶风冒雪,行程万余公里。每到一处,调研组都要与市(州)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就目前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因素以及改进方法进行研讨交流,并认真仔细翻阅查看资料,在提出建议的同时将基层工作中出现的难题逐一记录。

  一份真实反映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具体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厅党委。调研报告中,不仅包含了各地年度法律援助责任目标落实情况、2009年以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还具体细化到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从业人员及资质、案件受理、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办公设备配备、业务用房等情况,更为重要的是,调研报告对目前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并结合实际提出了颇具“含金量”的建议和意见。

  甘肃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禄维对调研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调研报告“了解真实情况的同时,督促指导了工作,并形成了初步的指导工作思路”。

  法援工作驶入“快车道”

  全国第五次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结束后,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强调:“加强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非常必要,要结合甘肃实际研究贯彻意见,提出明确具体的措施,各有关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努力推进这项工作的新发展。”

  甘肃省副省长张晓兰多次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服务困难群众、保障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

  此外,《甘肃法律援助条例》已经列入2010年甘肃省地方立法预备项目,目前地方立法的调研论证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2009年12月3日,甘肃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指出,要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建立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要组织者,以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专职人员为主要力量,以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法律援助站人员为补充,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乡镇、街道司法所要逐步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便民点或联系点,扩展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截至目前,甘肃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部组建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了13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社会团体建立了365个法援工作站。“以政府为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已经基本形成。”王禄维告诉记者。

  据悉,2007年以来,甘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多件,受援人数超过4万人。尤其是近两年,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数增长幅度均超过30%,全省法援工作步入“快车道”。

  特殊群体实现“应援尽援”

  2007年5月26日,甘肃省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成立,为省内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工伤难等问题。

  甘肃省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站长李勇介绍,仅去年一年,工作站共接听农民工咨询1091余人次,接待来访咨询1537余人次,办结案件13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53.17万元。

  作为劳务输出大省,甘肃将法援触角向省外延伸。2007年5月,甘肃陆续在劳务输出相对集中的北京、上海、天津、新疆、深圳、内蒙古、青岛、苏州、西藏、银川、格尔木等地成立了11个甘肃省驻外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在甘肃各市、县(区),针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城乡各地。2010年1月26日,金昌市法律援助中心金昌监狱工作站成立,为服刑人员解疑释惑,提供法律援助。2010年6月25日,甘肃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成立,为残疾人提供咨询、代书、调解、协调、代理和法律救助资金的申领等法律服务。

  2010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将困难标准降低为当地低保标准的两倍,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提高15%,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独生子女领证户、零就业家庭等8类人被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因自然灾害、伤亡、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经济困难人群,都被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本报兰州8月31日电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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