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发布的一份《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显示,2000年浙江省约有野猪2.9万,而2006年时野猪数量超过10万头——也就是说6年内,野猪数量多了2倍。
15万头野猪来势汹汹
扫荡田间地头
稻子熟了抢稻子,玉米熟了抢玉米……浙江省内10个地区相继发生了野猪伤人毁田的事故。野猪成害,农民们种的玉米、番薯、南瓜等农作物都被糟蹋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浙江省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给野猪等动物的生存和繁殖提供了极好的场所,加之,虎、狼、豹等野生大型食肉动物渐渐消失,野猪失去了天敌,从而使野猪的繁殖速度比以前加快。
“今年野猪特别多,除了气候因素外,天敌消失、捕杀太少是重要原因。”浙江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目前,除地处平原的嘉兴外,杭州、衢州、温州等10个市都有野猪毁田伤人,连舟山也发生了野猪糟蹋庄稼的事。
“成群的野猪在稻田里撒欢,肆无忌惮,我们今年的粮食收成将受到巨大影响。”宁波溪口镇村民张旭告诉记者,村里来了大量野猪后,村民辛苦种下的庄稼,鲜有收获。
犹如狼来了一样,野猪成灾危害的不仅仅是人类。由于生态环境变化直逼食物链断点,野猪数量的增加必然会要求更多的食物,野猪泛滥也直接导致农作物被毁于一旦。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生态环境普遍改善,中国各地的野猪数量也开始猛涨。但任何动物种群都不能无限制地发展,应该请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做到既保护野生动物,又使各种群平衡协调发展。
淳安县政府:野猪成灾说明生态良好
无需担忧
“野猪成群出没,村里很多农作物都遭到野猪侵袭。”看着田里已经成熟的农作物,浙江省淳安县浪川乡芳梧村的村民们却忧心忡忡。记者了解到,神出鬼没的野猪,已经给居住在这里的村民们带来了无穷的苦恼。
村民李永民告诉记者,目前,该村村民共发现十多只野猪,经常在清晨与傍晚出没,警惕性特别高。李永民发现,野猪在农田里留下手掌般大的脚印。有一天深夜,他曾亲眼目击到一头野猪正在离屋不到6米的地里啃番薯。
据悉,目前,淳安县全境23个乡镇中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地方都遭受了野猪成灾的影响。但村民们眼看玉米、番薯等农作物损失巨大却无可奈何。
淳安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野猪成灾加上季节性抛荒,淳安至少有2700亩水田、山地被撂荒。在淳安县屏门乡塔山村,玉米是村民的主要口粮,七八两个月被野猪破坏过的玉米地几乎没法统计,总减产量可能在1.5万斤上下。据了解,这个量是村民玉米总产量的1/3。
“为了保护农作物,我们曾经采取埋雷、接电、下夹等办法来对付野猪,但这样做的危险性太大。”浪川乡鲍家村村民刘女士称,野猪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村民们不敢随意捕杀。
对于淳安村民所遭受的野猪灾害,淳安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却表示,野猪出没对于生态环境并无多大影响。“野猪数量是越多越好,能证明我们淳安的生态环境保护得很好。”
野猪泛滥破坏生态
农民补偿亟待出台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野猪破坏农作物的问题,如此飞来横祸究竟有没有人管?”野猪作为野生保护动物,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随意猎杀,遭遇野猪袭击令许多农民欲哭无泪。在采访中,许多农民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心痛,田地农作物绝收野猪肆虐让农民不得不考虑暂时放弃农作物的种植。
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也从2008年开始,尝试在云南、吉林、陕西、西藏4省(区)安排中央专项资金,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试点”。试点地区由中央财政提供部分补偿资金,但仍然是以当地政府补偿为主。
2009年4月,北京开始实施《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补偿款由市财政支付,补偿的比例为经济损失的60%至80%;同是去年,云南省林业厅也将野生动物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补偿比例从原来的15%至30%提高到90%以上,受害人可按当地标准得到90%以上的补偿。但在浙江,有关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给农户补偿的政策却亟待出台。
对此,上海京衡律师集团律师王录春表示,这个补偿立法,技术上很难操作,损失认定上,自由裁量权会很大。而野生动物保护的管理部门,本来就有保护基金,对可能泛滥的动物进行统一猎捕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
王录春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有授权性规定,地方政府可以指定授权范围内的补偿办法,但是要地方政府拿出钱来补偿给农民,需要明确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如何确定;针对可能的千万种农作物,补偿标准如何确定;执行机构自由裁量权过大,更容易产生权利寻租或者其他贪污、腐败;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而且往往野生动物多的地方,经济就越不发达,无法实施补偿办法。(沈兰
余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