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原主任仇春利涉嫌伙同其弟收受一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财物270余万元。仇春利的弟弟仇秋利近日被以受贿罪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仇春利本人的案件正在司法机关调查之中。
仇春利曾任通州区区长助理、建设委员会主任、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其弟仇秋利为北京神利发汽车维修中心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据市检二分院指控,仇秋利与北京市木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禹某相识后,受其委托,向其哥哥仇春利转达了禹某希望得到仇春利帮助的请托。
2003年至2006年,仇秋利伙同仇春利,多次利用仇春利的职务便利,为禹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先后索取、收受禹某给予的240万元贿赂款和一辆丰田车,受贿金额共达270余万元。
此前,仇春利还被爆出收受另外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29万余元贿赂。
检方指控称,2005年至2008年间,原北京泽通水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高振利,在通州区水利工程总队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为确保自己能够个人摘牌购买通州区水利工程总队的资产,给时任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仇春利共计29万余元贿赂款。高振利近日也因涉嫌行贿罪被提起公诉。(记者邱伟)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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