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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客车撞车受伤乘客可以选择起诉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09月02日04:04
  丰都县张女士问:前不久,我乘坐客车去串亲戚。途中,客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我和客车司机都受了伤。事后,公安机关认定货车方交通肇事,负全责。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向谁主张赔偿?

  重庆市汉尊律师事务所龙渝、赵柏林律师答:张女士与客运公司之间存在客运合同关系,运输过程中乘客受伤,属于客运公司违约行为。她作为受害者,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客运公司承担责任。

  同时,因肇事方的侵权行为导致张女士受伤,肇事方与她之间属于侵权法律关系。张女士也可依侵权相关法律主张权利,要求肇事方赔偿。两种主张权利的方式,张女士可以自行选择。

  下周一到周三,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本报,为读者解答法律咨询。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63907301向律师咨询,也可以前往本报热线接待室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记者 王明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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