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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夫妻开卖淫店 妻子受审时在逃丈夫旁听落网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02日08:18
被告人江某双出庭受审。

  8月31日 (福建)晋江法院

  “你丈夫今天来了没?”到质证阶段,检察官小洪习惯性地扫了旁听席一眼。

  “没,没来!”被告人周某顿了一下,肯定地回答。但就是简单的一扫,小洪发现,旁听席上一男子与周某的丈夫,即被网上通缉的江某双很像。

  “别再说了。”主审法官小张给小洪使了个眼色,用闽南话提醒。

  小洪心领神会,立即假装继续开庭。中途,两人到法庭外低声商讨,随即电话报警。很快,晋江警方赶到现场,将江某双拿下。

  上述一幕发生在今年5月13日,在晋江法院的一次庭审现场。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江某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夫妻开卖淫店 妻子落网丈夫逃脱

  43岁的周某和47岁的江某双是一对夫妻,来自湖北。去年,两人在晋江机场对面的马路边,开了一家发廊,并招募了几名“小姐”在里面卖淫。平日,江某双当“老板”,周某负责管理账目。

  去年11月3日晚,晋江警方突击端掉了这个容留卖淫的窝点,周某(因犯容留卖淫罪,一审被判刑5年6个月)当场落网,另有4名卖淫女(已行政处理)被带回审查。起先,周某辩称,发廊里的几个小姐是过来作客的,并未在发廊内卖淫,她自己也没干违法的事。后来,她才承认,自己容留他人卖淫,不过她将所有的罪责都揽下,声称丈夫江某双并未参与。

  事隔10天,警方再次接到举报——周某原先经营的卖淫窝点,再次明目张胆地开张营业。当晚,警方再次突击检查,抓获两名卖淫女。两人皆指证,老板为江某双。

  综合各方证据证词,晋江警方决定,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将江某双网上通缉。

  旁听妻子受审 通缉犯丈夫被抓

  今年5月13日,周某涉嫌容留卖淫的案件,在晋江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不久,主审法官小张就发现,旁听席上有一名男子,长相酷似周某的丈夫、通缉犯江某双。就在小张想着该如何处理时,经办此案的检察官小洪也发现了端倪。于是,两人通过闽南话简单交流后,决定先假装不知道,庭审继续。中途,两人借口到庭外商讨案情,才打电话报警。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将江某双拿下。

  “你们抓错了,我是江某双的弟弟江某旭。”面对突如其来的警察,江某双极力辩解。而正在受审的周某也表示,“他确实是我小叔子江某旭”。

  之后,江某双的一对子女被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两人均承认,被抓的正是父亲江某双。为进一步证实,警方特意提取了江某双夫妻及其儿子的血样,进行DNA鉴定,证实落网的正是江某双。

  将全部罪责 推给已获刑的妻子

  落网后,江某双将所有的罪责全部推给妻子。他辩称,妻子曾告诉他,准备在机场对面租个店面开食杂店,“直到妻子被抓后,我才知道她开的是按摩店”。

  不过,晋江法院一审审理认为,综合房东和几个卖淫女的证词,可以证实江某双夫妇共同容留他人卖淫。对于江某双的辩解,法庭不予采纳。

  判决前,记者与江某双进行了简单的对话。江某双表示,妻子落网前,已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店面被端后,租期还没到,“我心疼那些租金,这才继续开店营业”。

  至于为何冒险到庭旁听妻子受审,江某双解释,“我个人以为,违法的事是妻子一个人做的江某双说,被抓时,自己之所以冒充弟弟的身份,是担心自己受牵连,“情急之下,才冒充弟弟的身份”。(东南网-海峡都市报林小明 许文族)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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