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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警执法将配记录仪 能录音录像提供证据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9月02日14:29

  交警现场执法 记录仪全程“监控”

  录音录像功能全将作为解决纠纷证据

  本报讯 (记者 白冰 通讯员 江静) 今后,所有一线交警上岗执勤时,都将佩戴一个既能录音又能录像的记录仪,对交警执法工作进行全程音、视频记录,作为证据。

  记录仪在昨天的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中小试身手。记者发现,一些骑车人和行人对交警处罚、纠正和协管员的劝导恶语相加、纠缠不休。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配备记录仪可以对执法工作起到取证作用。

  “今后,交警佩戴记录仪执法,既是对执勤民警工作的监督,也是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的手段,它是双刃剑。”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截至2010年8月29日,本市机动车保有量448.5万辆,驾驶员达到607.7万名,交通矛盾日益突出。2006年起,北京交管部门打击酒后驾车、非司机开车、涉牌、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在执法中被打、被撞,甚至被诬陷、恶意投诉等事件时有发生。

  2007年,部分首都交警首次配备不带录像功能的录音笔,并为上百起有疑义的执法投诉事件提供了真实、客观的证据。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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