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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幼儿园失火烧死一女童 被告人听判当庭晕倒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09月03日15:20

  本报讯(记者张蕾)一无照幼儿园因留十几个小朋友独自在幼儿园内午休,小朋友贪玩,触碰电热取暖器引发火灾,致一名两岁女童被烧死。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幼儿园保育员李彦巧有期徒刑3年;以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幼儿园园长王荣花有期徒刑2年。记者了解到,消防责任事故罪是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从2006年至今,王荣花是本市首例因此罪名获刑的人。

  自2008年起,王荣花在向阳区东坝乡辛街无照经营阳光乐园幼儿园,该幼儿园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开业。消防部门曾多次要求王荣花进行整改,但王荣花并未按要求执行,只是把裸露的电线遮住了。

  42岁的幼儿园保育员李彦巧是王荣花哥哥的女友,去年12月才来到北京,在幼儿园帮忙,每月工资800元。事发当天,王荣花因身体有恙在家休息,只有李彦巧一人照顾孩子。

  李彦巧说,今年1月17日上午,因有个孩子想吃饺子,她便答应下午加餐时包饺子。当时厨房只有白菜,有的孩子不爱吃,李彦巧就趁孩子午睡时,提篮子出门,想着去买点土豆和肉做馅儿。走时,教室里的电热取暖器没有拔掉插销。

  据孩子们事后回忆,午休期间,有小朋友在教室玩取暖器,取暖器倒地后起火,火势蔓延到隔壁,点燃棉被。

  庭审目击

  昨天下午2点,李彦巧刚进法庭,便情绪失控,跪倒在地,放声大哭。待其情绪稳定后,法官才宣读了判决书。李彦巧因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听完判决,李彦巧说:“我愿意一辈子赚钱赔偿他们!”

  昨日宣判后,王荣花和李彦巧都拒绝了记者采访。就在李彦巧转身要走时,忽然身子一歪,晕倒在地。三名法警赶紧上前进行急救。法官给她端来白水,书记员赶紧拨打急救电话。

  过了一会儿,李彦巧醒转过来,喝了一口水后被搀扶去休息。999急救车到后,对李彦巧进行了检查,并陪同警车将其送回看守所。

  李彦巧此前曾表示过,她老家在内蒙古农村,丈夫8年前去世,她带着两个孩子,非常困难。为了让孩子上学,李彦巧拼命打工,病了也不敢休息。为节省,她的女儿在学校每天只花2.7元,只吃馒头就菜汤。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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