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出纳无力退赃被判刑十二年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吴鸿明 通讯员
荔法宣)荔湾区一公司出纳邝某15年里侵吞公款300余万元,在败露之时他选择割喉自杀,未遂后投案自首。然而由于花光了赃款。昨日,荔湾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邝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追缴其非法所得300余万元。
通知换岗他却割喉 邝某从1994年12月1日出任荔湾区某公司的出纳。2009年9月15日,该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换岗时,邝某却借故没有按时履行交接手续,而是私下里找到接替者,说婶婶病故要去办丧事,次日才能交接。
次日上午,邝某没有去公司进行交接,而是委托妻子何某拿着财务站的公章、保险柜钥匙等,交给接替人。由于交接不符合手续,接替人让何某回家通知邝某亲自来办理交接手续。然而何某回到家时,却发现邝某在家中割喉自杀。邝某被抢救过来后坦白:他侵吞了300余万元公款。
没有退赃从重处罚 据调查,从1996年到2009年9月,邝某每次收到现金后,照惯例记账、附入单据,但就是不存入银行。为了平账,他做了假的存款单和对账单。然而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的疏忽,没有到银行核实,使邝某屡试不爽,10多年里他先后侵吞公款300余万元。
荔湾区检察院随后以职务侵占罪对邝某提起公诉,认为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昨日,荔湾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因邝某自首后没有退出赃款,法院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侵吞款项都被我花光了。”昨日庭上,邝某这么解释不退赃的原因。“1999年至2001年我多次去澳门赌博,共输掉20多万元,家里盖房子花了30多万元,买彩票共花掉200多万元,但却没有中奖,剩下的钱也花光了”。
(责任编辑: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