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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彻查不合格钢筋(组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9月05日07:50
检查组对委托外界加工的钢筋进行测量
该项目部已开始使用自己加工的钢筋

  9月2日上午,在裕昌太阳城项目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质监站、西安市质监站及相关专家,对媒体反映的外加工钢筋进行了抽查,这标志着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的监管力度再次加大。

  在现场记者看到,裕昌太阳城项目部在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文件后,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已使用自己加工过的钢筋。检查组抽查了建设单位曾经委托其他加工厂加工过的钢筋,抽查结果显示,钢筋圆截面直径在9.56、9.58mm左右。根据规定,钢筋由原材料经过加工到使用的过程,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但绝不能低于9.52mm,该企业委托外界加工厂加工过的钢筋已经接近最低临界值。随后,检查组又对建设单位自己加工的钢筋进行了抽查,结果显示钢筋的圆截面直径均接近规定的最高临界值。显然,钢筋由自己加工还是委托外界加工厂进行加工,结果差别甚大,这其中最大的因素就是利益。 检查组呼吁建设单位要树立良知和责任心,深刻理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不要因追求利益而泯灭良心。强调:建设工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规范使用钢筋。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必须按程序进行检测和验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对钢筋进行加工,严禁将钢筋运出施工现场外加工,也不得委托其它加工厂进行加工。

  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使用不合格钢筋、劣质钢材的,或者未对进场钢筋取样检测的,将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王光荣表示,希望社会、媒体对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和举报,如有线索将立刻展开彻查,对违规使用不合格钢筋现象绝不手软。(姜美娟摄影报道) (来源:西部网)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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