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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已归还446万元被挪用建办公楼款项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9月07日16:17
  新华网郑州9月7日电(记者李钧德 张兴军)9月6日新华社播发《项目资金“变脸”检测设备成“摆设》稿件,7日,河南省农业部门诚恳接受监督,并已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据了解,稿件播发后,河南省农业厅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分门别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督促整改。

  截至目前,河南省农业厅从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实验室改造资金中调剂用于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综合楼建设的446.4万元资金已足额筹措到位,并归还原资金使用渠道,正抓紧对实验室进行改造,以确保在项目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尉氏县质检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购置的北京现代轿车已交该县国资委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拍卖;息县质检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发放的项目仪器验收人员补助已对照领取人员名单全部收回,并存入项目专账账户,用于购置药品及试剂。

  对于部分县质检站项目建设进展迟缓问题,省农业厅派出督查组到当地进行现场督导。如按照整改要求,西峡县农业局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到8月20日,已完成项目投资220万元,占投资计划300万元的73%,剩余的80万元项目投资也将在9月上旬完成。

  此外,对于“县级质检站大部分未投入运行”问题,省农业厅研究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争取早日发挥作用;对于审计中查出息县、唐河县质检站项目存在市、县配套资金未落实问题,农业厅督查组已到当地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督促当地列出具体的配套计划和措施落实。

  在采取措施积极“治标”的同时,河南省农业厅还认真研究“治本”的长效机制:如督促县级质检站尽快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双认证”,使质检站具备法定检测资格,早日发挥作用;加大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力争今年下半年为每个县级质检站培训2名专业技术人员;争取财政部门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质检站的正常运转;强化责任意识,立足纠建并举,坚持不懈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等。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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