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试点后,深圳有望成为下一个开展该业务的城市。
近日,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金融办、财政委召开座谈会,就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合作备忘录》,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推动符合深圳人口特点的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发展、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据了解,个人税延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既能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也能成为拉动内需的助推器。(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秦 利 )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