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副科级以上公务员插手房地产可被开除。杨威绘(人民图片)
从工程建设的立项、招标、投资、建设和管理等诸多环节入手构建体系、预防腐败,让领导干部根本无法随意插手工程建设,总比他们插手了再拟定规矩来追究责任,具有前瞻性。否则,法律永远滞后于现实,永远不能涵盖现实。
不久前,监察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目前已经付诸实施。就在整治过程中,一批党员干部应声而倒,广东省纪委日前披露了十宗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其中,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在修改工程施工方案及拨付工程款等方面为某土建施工公司提供非法便利,从中收受贿赂15万元人民币;有的利用主管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发包多项工程,先后多次收受包工头贿赂合计150万元……
《处分规定》明确,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 (来源:新华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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