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8日电 据中国作协官网消息,2010年9月4日至6日,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终评委员会根据《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的规定,增补了5篇(部)备选作品,其中短篇小说2篇、报告文学2部、散文杂文1部。130篇(部)备选作品篇目公示时间为2010年9月8日至10月8日。
以下是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公告全文:
2010年8月24日至9月3日,第五届鲁迅文学奖初评委员会根据《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的规定,对经过公示的参评作品进行认真审读和讨论,通过多轮无记名投票产生了125篇(部)备选作品,其中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各20篇(部),文学翻译5部。
2010年9月4日至6日,第五届鲁迅文学奖终评委员会根据《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的规定,对部分奖项进行了增补。经3名以上评委联名推荐,并在该奖项全体评委认真审读和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增补了5篇(部)备选作品,其中短篇小说2篇、报告文学2部、散文杂文1部。
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核批准,现将第五届鲁迅文学奖130篇(部)备选作品篇目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 (www.chinawriter.com.cn/)上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发现上述备选作品有不符合《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的情况,欢迎向评奖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为2010年9月8日至10月8日。
评奖办公室电话:010-64489987/64489989
电子邮箱:5LJ@chinawriter.com.cn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