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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网友致书记卢展工1条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08日17:50
  【网民留言】

  在陈村乡红土坡村的希望集团小阳河、南采区煤窑一道沟,其中一个煤窑是两人合伙开的小煤窑。以前,他们是在露天用大型机械设备私挖烂采铝矾土,把一座大山挖走了一半,毁坏了大片森林,破坏了生态环境。在非法盗取国家铝土资源期间,发现了山底下有煤炭资源,他们就在山根下挖了两个洞。白天休息,晚上生产,用一辆机动三轮车从洞里往洞外运煤,装满一卡车就运走,每天晚上的出煤量达100多吨。以这样的方式生产,不仅造成国家的矿产资源流失,同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回复意见:

  接到省厅人民网网友反映渑池县陈村乡非法采矿投诉件后,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东方希望(三门峡)矿业有限公司”隶属于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矿区负责人唐志辉。矿区西与水泉洼铝土矿区毗邻,东与大西洼矿区毗邻,分小阳河北矿段和小阳河南矿段两部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的矿区面积7.2212km2,2005年,三门峡市环保科研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东方希望三门峡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县小阳河矿区铝(粘)土矿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三门峡市环保局于2005年3月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09年12月取得建设项目试生产通知书,2010年6月进行了验收。

  二、企业违法情况

  接到投诉件后,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积极联系国土局、安监局对该企业矿区进行联合调查。经查,投诉中提到的红土坡和南采区煤窑一道沟,实际属于东方希望三门峡矿业公司水泉洼采区。现水泉洼采区属于探矿区,办有探矿证,投诉中反映的非法煤矿是该单位在探矿过程中遇到煤铝夹层,在探矿过程中挖出后卖掉,群众误以为是非法小煤窑。

  三、处理结果

  因该单位目前正在探矿,未办理环评手续,市环保局责成渑池县环保局向东方希望三门峡矿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并对其破坏生态环境一事做出整改。

  涉及非法采矿及安全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当即立案,目前正在查处。

  对此,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渑池县环保局落实该企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催促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及安全问题查处到位,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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