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
在舆论的压力下,湖南金浩公司董事长刘翔浩发表道歉书,承认产品中致癌物苯并(a)芘含量超标,并表示:对流入市场的9个批次的问题产品,将按“最高赔付标准”退换、赔付;对确因食用其问题产品给消费者造成身体疾患的,按国家标准赔偿。
这个承诺貌似充满诚意,其实像文字游戏,因为所谓“最高赔偿标准”只是法定的最低标准。《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按这个“最高标准”,消费者拿到的不过是10瓶油钱。所谓“对确因食用其问题产品给消费者造成身体疾患”将赔偿,更是空洞。虽然茶油致癌物超标,但癌症成因复杂,就算消费者真吃出了毛病,也无法举证这是“确因”茶油引起的。
鉴于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去年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定出“假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但现在看来还是太少,不足以触动厂家那根“食品安全大于天”的神经。
在这一点上,外国的经验值得借鉴。中国一直流传着一位美国老太太吃麦当劳被烫伤后,获得百万美元赔偿的故事。这其中有一些讹传,事实是当年麦当劳的咖啡烫得令人难以置信,比同业高出了十几℃,结果一位老太太被这种热咖啡烫伤。律师又查到过去10年里,麦当劳总共遭到700余起咖啡严重烫伤的投诉,可就是“屡教不改”,严重忽视消费者安全。据此,陪审团认为麦当劳有严重恶意,光赔老太太的医药费是不行的,必须给他们一个大教训,于是做出286万美元的天价赔偿判决。
再回到本案中,出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可以原谅你,但你却故意隐瞒真相达半年,没有及时公开召回问题产品。这等于是放任问题产品害人,而且迄今为止还有半吨茶油没有收回。这足以表明金浩公司存在严重恶意,就应该像麦当劳案那样做出“天价赔偿”。虽然这种赔偿在我国还于法无据,但如果公司真心“赎罪”,完全可以在法定标准之上拿出更多的赔偿,以体现诚意,而不是玩“最高赔偿标准”之类的文字游戏。
沈彬(法律工作者)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