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 (记者 阮长安 实习生 郑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受今年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影响或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要紧急进行一次再次评估。省政府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灾区市(州)、县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需再评估的项目选址等进行逐项复查审核,并于9月25日前将相关情况上报省发改委及有关部门。
通知要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受今年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影响或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要对选址的科学性、安全性和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进行再次评估论证。
本次规划项目再评估必须坚持“三避让”原则,即项目选址必须避让地震断裂带、必须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区域、必须避让行洪通道。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实施再评估后,需调整的应及时调整,但要坚持中央和省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地方包干资金总规模不改变。
在各市(州)评估的基础上,四川省将于10月20日前形成《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再评估报告》,并汇总审核形成《项目调整建议》,于10月30日前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