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要露滋 通讯员 陈昱 丁建涛)利用招生诈骗,近日,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27岁男子邓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6年7月,邓某在网上认识了张某。次年初,邓某和张某在网上聊天时,称自己有能力让高考落榜生上大学,学生待遇和普通统招大学生一样,并让张某为其找生源。
张某通过其亲友孟某等人联系到陕西各地十余名学生后,联系邓某,让其报价。随后,张某和孟某在邓某报价基础上加收数千元至上万元,向15名学生收取操作费65万元(后退一名学生4万元),交给邓某。
后来,邓某将十余名学生安排进入宝鸡文理学院等高校插班听课。2008年9月,部分学生向张某、孟某反映不能正常考试、住宿等问题,张某、孟某二人询问后,得知这些学生都是旁听进修的身份,将来没有毕业证和学籍档案。张、孟准备将邓某扭送警方,途中邓某趁人不备逃走,2009年2月23日邓某在江西老家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