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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防10种招生诈骗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8月03日07:43
  本报龙陵(云南)8月2日电记者储皖中实习生施怀基通讯员杨汉申2010年高考报名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云南省龙陵公安局经侦民警根据历年侦办招生诈骗案件的经验,提醒考生家长10种招生诈骗伎俩。

  “冒充高校人员”:自称高校招生人员,自带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诱骗考生家长填报志愿,获取信任后,暗示考生家长“出钱上供”。

  “混淆教育形式”:有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考生家长“慷慨花钱”。

  “低分高录”:谎称高校或省招办领导有熟人亲戚,有办法让达到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录取到重点院校,达到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院校,骗取考生家长钱财。

  “谎称内部指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咨询电话,假扮高校招生人员,谎称掌握某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但要先付定金,得逞后逃之夭夭。

  “自主招生”: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花钱即可录取。”

  “定向招生”: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家长,公开收取“定向费”。

  “利用少数独立学院违规招生行骗”:前些年少数独立学院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已经受到查处。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仍然四处行骗,向家长收取“好处费”。

  “搜集录取信息欺骗”:嫌疑人钻少数考生信息不畅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录取,却偏要向考生家长借机索取钱财。

  “利用网络诈骗”:通过互联网复制学校网站信息,假冒学校名义对外招生。

  “租用高校校舍、校外学生公寓诈骗”:有目的地租用高校校舍、校外学生公寓,打着高校旗号进行招摇撞骗,引诱考生在高校校舍或校外公寓报到,考生交过费后,嫌疑人便迅速携款潜逃。

  民警建议:学生家长首先要提高预防能力。平时要多了解现行招生政策,多渠道掌握招生信息,接触招生“热心人”,要多长心眼。收到“用钱买分”、“内部指标”等信息时,要多鉴别、多验证,发现诈骗线索,立即报警。其次是基层社区组织、学校要强化干部和教职员工对招生知识的培训。考生家长核实招生信息时,教师和社区干部要能够传达比较权威的招生信息。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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