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危机 “多龙治水”不可取
新闻提示
为满足不断增加的用水需求,中国地下水开采量以每年25亿立方米的速度递增,由于地下水占到水资源总量1/3,全国近70%的人口饮用地下水,因此地下水也是重要的饮用水水源。
然而,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专家在国际地下水论坛发言中提到,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 (据《国际先驱导报》)
关注地下水危机的人群,大概局限于相关部门官员和部分专业人士,绝大多数人对地下水危机似乎浑然不觉。这是一个可怕的现象。究其原因在于,地下水危机是一种“慢性毒药”,潜伏在地下不容易被公众发现,相关部门对危机信息披露不够,地下水危机没有引发重大冲突事件等。如此,就难以引起社会共鸣,缺少舆论压力和公众鞭策,地下水危机则很难得到有效遏制。
毫无疑问,地下水危机不是一个少数人关注的专业问题,而是一个关乎公众利益、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问题,不仅牵扯到中国最弱势的群体之一——农村人的健康,饮用地下水的城市人同样也难逃厄运。有环保人士就警告:现在污染关乎的已不是我们下一代人强壮不强壮的问题,而是能不能保住下一代的问题。这一警告振聋发聩,我们理应醒悟。
据2006年163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分析,与2005年相比,地下水水质呈恶化趋势的城市较多,而水质呈好转趋势的城市较少。这是水污染方面。在地下水超采方面情况更为糟糕,据专家估计仅华北地区透支的地下水已近2000亿立方米,变成了世界最大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区。这说明,尽管从国家部门到地方政府不断出手应对地下水危机,但治理成效并不理想。
有学者指出,我们没有管理地下水环境的法律,只有管理地表水的法律。这大概是地下水不断恶化的原因之一。显然,这与立法者不重视地下水危机有关。但我们要意识到,管理地下水缺少法律,与公众对地下水危机关注不够有一定关系,因为我们的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离不开公众鞭策——缺少公众鞭策,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就显得有些迟钝。
当然,管理地下水的制度并不完全空白,不仅有国家法规,还有地方法规;不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有地方标准。不过,由于有的制度对责任主体规定不明确,出现“多龙治水”局面,有的制度对违规行为惩罚太轻没有 “杀一儆百”的效果,所以制度总体来说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制约作用。
要想及时有效应对地下水危机,地下水危机首先要成为一个热点话题,一方面给立法者、执法者以压力,以完善地下水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可激活公众来关注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