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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引发劳务纠纷案 原告起诉讨近10万欠薪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9月10日03:33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聂先生自称参与了央视新址大楼工程,但在央视大火过后,自己的9.9万元劳务费却没有得到兑现,为此,其将山东三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起诉至丰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

  聂先生是山东人,和山东三泉建筑工程劳务公司工地施工代表李某是老乡。2007年3月2日,聂先生从李某处得知,李的公司从北京城建某公司承包了中央电视台新台址B标工程。李某希望他一起参与,负责施工生产,聂先生便口头同意了,但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雇佣协议。随后,聂先生开始到央视新址工地干活,自己参与施工,比如安装空调、水电等,同时也做带班班长,手底下带十几个工人。

  2009年元宵节,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将央视新址配楼烧毁,项目停工。据聂先生称,着火的当晚,他并没有在工地。第二天回到工地后,他按照要求协助有关方面进行了两个多月的调查。

  此后,工地方面却一直没有结算他的劳务费。他多次向山东三泉公司和李某索要,但一直协商无果。聂先生称,经和项目部了解,央视大火后,项目停工,央视和承建方的工程款在今年五一劳动节前做了最后结算,承建方也把钱给了山东三泉公司,但他的劳务费始终没着落。他认为,如果央视新址没有发生火灾,工程正常进行,他们应该都能按时拿到工资,并称李某对他有过这方面的承诺。

  “两年来我一分工资都没拿到,手下的10多名工人也有四五万元被拖欠。”聂先生说,工人们现在追着他要钱。无奈之下,他起诉要求山东三泉建筑公司支付拖欠他的劳务费共计9.9万元,并称其他工人可能也将提起诉讼。

  昨天,记者拨打了起诉书上的被告电话,一名自称山东三泉建筑工程劳务公司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男子告诉记者,聂先生和山东三泉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既不是我们公司的人,也没有受雇于我们公司,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

  对此,聂先生认为,虽然没有书面的合同,但其到工地干活的事情,是得到了山东三泉建筑公司、其项目部以及北京城建某公司的认可的。聂先生的律师也回应称,他们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起诉事实,虽然没有合同,但聂先生在央视新址工地工作过,是确实存在的。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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