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作弊按零分处理的学生张榜公布后,受处分学生患上精神分裂症,学生家长认为这和学校公开处分有关,试图从校方获得说法但无果,时隔8年后的今年4月,家长将学校告上蜀山区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学生医疗费等各项费用70万多元。
记者从蜀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00年9月,珍珍(化名)考上了合肥某大学,开始了大学生活。2002年12月6日,在一门课程的考试过程中,珍珍被监考老师当场宣布作弊,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之后,学校将此处理结果在校园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
珍珍放假回家后便慢慢出现自言自语“我没有抄别人的,我没有抄别人的”并继而放声痛哭等症状。由于家人中没有精神病史,珍珍的家人了解到珍珍在学校的遭遇后,觉得是学校的行为给珍珍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此后珍珍的父亲每年都找学校,希望能有个解决办法,但一直无果。今年4月,经过安庆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珍珍患有精神分裂症,同时经过法院宣告,珍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今年8月,珍珍的家人将珍珍曾经上过的大学告上蜀山区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用3万元并承担后期治疗费用,同时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70多万元。(舒敏仪
记者袁星红)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