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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惩顶风违纪 举报“小金库”最高奖10万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9月10日10:09
  昨天,深圳市召开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小金库”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严惩顶风违纪,重奖举报人员,奖金最高10万元。

  根据中央、省及市制定下发的方案,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本次专项治理“小金库”的内容。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自查面必须100%。社会团体的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自查范围单位总数的5%;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国有企业户数的20%。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督导核查。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财政委主任乔家华强调,这次“小金库”治理在政策上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鼓励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二是严惩顶风违纪。中央纪委、省纪委规定,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三是重奖举报人员。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记者 谭建伟)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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