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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阳查干部违纪案 6年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0年09月13日07:22

  桂阳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俊飞被追授“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本报长沙讯 桂阳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俊飞主管案件检查工作6年,先后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64件,其中大要案53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00多万元。今年3月,因身患癌症、劳累过度,51岁的王俊飞逝世,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决定追授他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并号召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向他学习。

  “为党工作有组织作后盾,没什么好怕的,查处案件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王俊飞查案从来都是铁面无私。

  2001年7月,有群众举报桂阳县某派出所所长肖某滥用职权,在当地横行霸道,欺压百姓,群众对他既恨又怕,背地里骂他“南霸天”。然而,由于肖某人脉广后台硬,几次查办都不了了之。气焰嚣张的“南霸天”甚至放出狠话:“谁敢查我,我就搞死谁。”

  针对这种情况,王俊飞率领办案人员内查外调,很快掌握了肖某违法违纪的铁证,不到10天,“南霸天”被“双规”,并交待了收受矿主贿赂、贪污公款、私设“小金库”、欺压百姓等违纪违法事实。老百姓和企业主无不拍手称快:“王副局长真是为民作主的好干部,什么样的骨头都敢啃,什么样的恶人都敢惩!”

  王俊飞主管案件检查工作6年间,共阅批信访件1760件,接待来访群众823人次,先后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64件,其中大要案53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00余万元。“越是纪检干部就越要淡泊名利,只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执法执纪自会公正廉明。”这是王俊飞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2年来一直奉行的行为准则。

  办案过程中,总免不了有人来串门子,拉关系,说情开脱,甚至用钱来拉拢、贿赂。王俊飞从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利左右,不向恐吓低头,甘守清贫,先后拒贿10多次,多次拒收礼物和拒绝请吃。

  记者胡颖异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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