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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邮政条例:网络购物收件人可先验货再签收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0年09月14日02:09

  网络购物,收件人可先验视内件再签收

  本报长沙讯 “本省同一城市城区内互寄信件,应在二日内完成寄递;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之间互寄的信件,在三日内完成寄递;县之间城区互寄的信件,在五日内完成寄递;县之间农村互寄的信件,应在七日内完成寄递……”昨日,《湖南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一审修改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改稿增设了新的一章——“快递业务”。其中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快速收寄、分发、运输、投递快件,按照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者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对于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视内件再签收。记者张莹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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