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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将60万房子送孙女 要收回时闹官司(图)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9月14日03:06
 
房子作为生日礼物已经送孙女了。这房子得归我。张叶 绘

   宁雪研 罗双江

  小涵今年二十岁,在上海读大学,今年七月份放暑假,本来准备好好玩一玩,结果却收到法院的传票,爷爷奶奶竟然把她告上了法院,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自幼疼爱她的爷爷奶奶把她推向被告席?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孙女过生日买下60万房子当大礼

  2008年5月9日,是小涵十八岁生日,在餐桌上,爷爷老陈笑眯眯地说:“宝贝啊,今天你18岁了,是大人了,爷爷奶奶准备送你一份重礼。”老陈故作神秘的顿了顿,“我们看好了一套房子,就在东南大学附近,你不是说以后想考东南大学的研究生吗,我们想把这套房子写你的名字,以后你上学也方便了。”“真的吗?我也有自己的房子啦!”看到爷爷奶奶这么疼爱自己,小涵跳起来使劲亲老两口,老陈夫妇哈哈大笑。

  一个月后,小涵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房产局办理了手续,两室一厅的房子,50多个平方,60多万,房子是爷爷奶奶全款买下的。小涵乐滋滋的捧着房产证,回到爷爷奶奶家,觉得自己特别幸福。可是她没有想到,之后短短一年,家里就发生了变故,她从一个快乐无忧的女孩,变成了家庭矛盾的焦点。

  儿子和女实习生发生关系媳妇要离婚

  2009年初开始,小涵经常听到父母压抑的吵架声,原本温馨的小家也越来越冰冷。爸爸回家越来越晚,回来也睡到小房间,有时候甚至连着几天不回来,妈妈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夜里还听到妈妈的啜泣声。原来,小涵的爸爸有了外遇,是爸爸单位的一个实习生,只比小涵大五岁。那个女孩怀孕了,爸爸向妈妈摊牌,要求离婚。妈妈从最初的震惊到伤心,再到现在已经心灰意冷,同意了爸爸的要求。两个人已经签字离婚,怕影响小涵才没有告诉她。听到这里,小涵才知道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妈妈受了这么多的委屈,“妈妈,爸爸会后悔的,你放心,以后有我来照顾你。”

  孙子出生后转正的“小三”逼着老两口要房子

  当年年底,那个“姐姐”的孩子出世了。因为考上大学去外地读书,放假回来又怕妈妈孤单,小涵去爷爷奶奶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爷爷奶奶忙着照顾刚出世的宝宝,给小涵打电话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让小涵母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爷爷奶奶竟然把小涵告上了法院。

  庭审中,老陈夫妇表示他们也是没有办法。新儿媳天天吵吵闹闹,说他们一碗水端不平,给了孙女一套房子,也要给孙子一套房子。老陈夫妇想等他们老了,把现在住的房子给孙子,可媳妇不干,天天闹得家无宁日,还说要离婚,把孩子带走。儿子已经离了婚,再离一次,还不让亲戚朋友看笑话。再说,当初离婚时,儿子理亏,把房子给了小涵和她妈妈,她们有房子住,就是小涵将来嫁人,男方也会准备房子的。因为跟小涵的妈妈商量不通,他们才不得已把孙女告上法院。

  小涵知道妈妈对这件事情十分气愤,坚决不同意她把房子过给爷爷奶奶,然后再送给那个破坏他们家庭的女人。可是,看着小时候十分疼爱自己的爷爷奶奶,小涵又不想让他们为难。法官随后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老陈夫妇了解到他们给孙女的房子属于赠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撤销的。老陈当即表示:“本来我就不想要回房子,孙子孙女都一样,再说,是我们亏欠她们,法院给了说法,我们回去也给儿子一个交代。”之后,老陈夫妇撤诉。(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宁雪研 罗双江

  法官点评

  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很明显,本案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况。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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