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武新)男子钱某收了50万元“捞人费”,却未能将人捞出。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顾某的女儿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走,找到自称是警察的钱某想把女儿捞出来。钱某称当初吴若甫的案子就是他办的,并表示办此事需要40多万元。顾某通过赵某先后给了钱某50万元,直到等到了女儿被批捕的消息,遂要钱某退钱,钱某一直没退,顾某就报了案。在庭审中,钱某辩称他没有冒充警察进行诈骗。法院认为,被害人顾某的陈述,证人赵某、庞某的证言均证实被告人钱某自称是警察身份,以能够帮助被害人顾某的女儿逃避司法处罚为由收取了被害人50万元,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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