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9月14日电 (李飞云 华萱)浙江平阳某乡镇民政助理员蔡某因开设赌场,近日被平阳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蔡某,今年39岁,系平阳县某乡镇的民政助理员。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蔡某与同案犯周某合伙在平阳县昆阳镇某处开设赌场,以“牌九”的赌博形式聚众赌博,非法抽取头薪人民币8万元。期间,蔡某纠集了李某到赌场里负责日常管理,并用头薪支付其工资。周某也纠集了多人加入赌场,为赌场提供望风、护赌等行为。
案发后,蔡某于2010年3月1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在法院审理期间,蔡某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蔡某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应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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