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丁)昨天,市科委官方网站公布了《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今后,列入北京科技项目、课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将根据信用记录评级,如果列为最差的信用等级,机构将取消资格五年,个人将终身不得参与科技计划任务相关工作。
科技诚信分五个级别
该办法适用于参与由市科委列入北京市科技计划,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课题及专项的相关责任主体,包括项目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专项受托管理及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咨询专家等。
办法指出,市科委将依据信用评价标准,按照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不良和信用差五个级别进行累计评价,并建立“北京市科技计划相关责任主体信用数据库”。信用差的,责任主体为机构的,取消其相关资格五年,并在其恢复资格后,连续三年对其参与科技计划任务进行科技信用重点监督;责任主体为个人的,自信用评级生效起终身不得参与科技计划任务相关工作。
抄袭剽窃列入最差等级
根据该办法的评价标准,符合任一条件的失信行为,就将被列入信用差级别,包括科研和管理失信行为两种,科研失信行为指在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管理失信行为包括截留、挤占、挪用、转移科技经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等。
(责任编辑:赵志鹏)